103-1-1-2宜蘭縣立興中國民中國加強環境教育實施計畫

103年度宜蘭縣立興中國民中國加強環境教育實施計畫

 

一、計畫依據:

(一)行政院811030日台81環字第36451號函核定「環境教育要項」。

(二)落實執行環境基本法第9條,普及環境保護優先及永續發展相關之教育及學習,加強宣導,以提昇國民環境知識,建立環境保護觀念並落實於日常生活中。

二、執行期間:10311日至1031231

三、計畫目標:

(一)結合家長及社區資源,發展符合當地特色之永續學校。

(二)加強學校進行環境教學,培養具有環境素養的公民,提升環境責任感。

(三)落實推動校園生活環保工作,養成節約能源、惜福、愛物及減廢之生活方式。

(四)促進學生對環境與永續發展之理念,建立積極正面的價值觀與態度,產生環保行動。

四、項目、內容及方式:

項目

內容

進行方式

執行單位

一、推動學校環境管理

(一)訂定(修訂)永續學校環境管理計畫

訂定(修訂)並發展符合當地特色的永續學校環境管理計畫,營造健康、安全與關懷的校園環境。

學務處、總務處

(二)執行永續學校環境管理

結合家長及社區資源參與永續學校環境管理計畫的推動。

學務處、總務處

採行綠建築觀念,建構及修繕房舍、設施、場所,並營造本土生物多樣性的校園生態環境。

總務處

 

(三)發揮環境保護小組組織功能

推動校園環境稽核實務,以強化校園環境管理。

學務處、總務處

妥善處理研究、教學、實習後之廢液及廢棄物,落實實驗室安全衛生教育。

總務處

定期取樣學校飲用水體送檢化驗,並委由專人或維修商依約定期維護管理。

總務處

建立校園環境衛生辦法及防災應變機制。

學務處、總務處

定期檢討環境保護小組工作推行及相關措施。

學務處

二、落實環境教學

 

舉辦環境教學活動

 

設置環境教育網頁、環境教育宣導專欄及場所,推動環境教育數位典藏,以供各界及學校共享。

教務處

善用校園環境資源、規劃校園環境教學步道,提供教學。

教務處

舉辦戶外教學或生態巡禮活動

教務處

依不同年級自行設計及運用教育部或環保署等編訂的環保輔助教材、教案及多媒體進行教學活動。

教務處、科任教師

 

三、推動校園生活環保

(一)舉辦環境教育相關競賽

舉辦廁所綠美化比賽。

學務處

舉辦廢乾電池回收比賽。

學務處

()舉辦環境教育相關活動

舉辦環境教育宣導活動。

學務處、教務處

舉辦環境教育相關影片欣賞活動。

學務處、教務處

配合五結鄉公所舉辦淨灘活動。

學務處

(三)落實校園生活環保

推行校園垃圾減量、資源回收再利用(含參考書、制服、學用品、落葉及廚餘等)、辦公室做環保及節省資能源等。

學務處、總務處

鼓勵學校使用再生能源、水資源回收再利用及省水省電器材。

總務處

落實綠色採購方案,並加強校園辦理綠色消費之宣導活動及鼓勵師生力行綠色採購。

總務處

 

四、普設環境教育設施

整合設置環境教育設施或場所

學校成立環保社團及組織,進行校內外環保工作。

學務處

結合家長及社區資源並配合政府機關環保施政重點,推動校園環保服務工作。

學務處

 

學校戶外教學或參觀環境教育場所及環保設施(如焚化廠、資源回收場等)。

教務處

鼓勵運用校園及社區閒置空間,設置環境教育學習場所。

總務處

五、預期效益:

(一)透過學校師生及家長的參與,共創符合永續發展、安全舒適的校園環境。

(二)執行環境創意教學,增進學生對環境覺知、技能、行動及價值觀。

(三)主動積極推動校園環境保護工作,增進學校成員環保行動力。

(四)增進交流,提昇環保視野,分享環境教育成果。


六、執行與考核

(一)學校配合有關資料,訂定校內永續校園環境管理計畫,報請縣(市)政府教育局備查。

(二)縣(市)政府教育局、環境保護局得隨時到校視察推行環境教育推動情形。

(三)教育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依據本計畫辦理遴選表揚,獎勵推動環境教育及環保事蹟卓著之學校、團體及個人。

 

七、本計畫經陳 校長核可後,公布實施;修正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