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年度南安國中實驗室管理辦法
104/9/2
一.、管理
為保障實驗室學生生命安全,防止意外及災害發生,設置「環境管理系實驗室安全衛生管理小組」(以下簡稱管理小組)。各實驗室設管理老師一位,管理老師負責該實驗室之安全衛生管理事宜
實驗室 管理員
理化實驗教室 陳映安
生物實驗教室 林建良
二、、安全措施作業準則
1.實驗室內嚴禁進食、吸煙、嬉戲及從事與實驗無關之活動。
2.熟記急救箱、緊急淋洗器及滅火器之位置並熟習使用方法。
3.廢棄之固體藥品及溶液,應倒入指定之廢藥液收集瓶(桶)中,不得倒入水槽。
4.實驗室內所有藥品、用具,使用後物歸原處,嚴禁攜出實驗室。
9.使用實驗室內危險設備及遇任何緊急狀況,必須立即通知任課老師。
三、實驗室的廢棄物處理原則
1. 藥品容器在回收或丟棄前,內外部都必須先清洗乾淨。
2. 一般只含無害中性鹽類,或陰、陽離子之廢棄液,可以
經由稀釋後由水槽排放之。
3. 廢棄之乾電池集中後,統一回收處理。
4. 一般較稀之酸或鹼溶液,可以用中和法處理後再倒入水
槽中。
5. 藥品上標籤若發生脫落現象,應即補上,若無法辨識則應
盡速查明其化性,再依實驗室廢棄物分類標準收集。
6. 貯存廢液之容器必須能維持密封、不洩漏狀態,且能與
貯存之廢液相容之。一般都採用二十公升之HDEP 桶盛
之。
7. 實驗廢液必須分類貯存,不相容者不得混合貯存,廢液
容器上必須標明貯存日期及內容物的特性和成份。
8. 水銀溫度計或氣壓計被打破時,應即刻將水銀回收。水
銀量少時,可用真空吸取法回收,若量很大時,可先灑
上一層硫粉或鋅粉,再以吸塵器吸入後倒入大燒杯中,
再以細目塑膠網過濾回收。
9. 流程:
有毒廢棄物=>貯存桶=>合法廠商收回
實驗廢棄物=>液體=>廢液桶=>合法廠商收回
固體=>貯存桶=>合法廠商收回
一般酸鹼=>中和後放流
玻離器皿=>回收桶=>資源回收站
一般紙類=>垃圾桶=>資源回收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