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宜蘭大學10501期環境教育人員32小時核心課程研習班
招生簡章
- 說明
本校已於2014年10月20日獲得環境教育機構認證,為推動環境教育並培育環境教育人員,特辦理此研習課程。
本課程由本校環境教育中心(以下稱本中心)主辦,協助環境教育相關人員以「學歷」申請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內容包含認證所需之核心科目:環境教育、環境倫理、環境教育教材教法等,時數為32小時。
- 招生對象:
- 對推動環境教育有興趣之社會大眾。
- 已修畢18個學分以上之環境專業領域相關課程,擬依「環境教育人員認證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第2款以「學歷」申請環境教育人員認證者。
- 擬依「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及管理辦法」第10條以「經歷」方式,參加32小時研習班,並補上2小時「環境概論」以申請環境教育人員認證者。
- 預計招收45人。
- 對推動環境教育有興趣之社會大眾。
- 研習期間
105年03月16日(三)、03月17日(四)、03月21日(一)、03月22日(二)(平日班),共四天,32小時。
- 研習地點
國立宜蘭大學(宜蘭縣宜蘭市神農路一段1號)
綜合教學大樓102教室。
- 研習成果
- 全程出席者,符合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及管理辦法第4條第2款30 小時以上研習時數之規定,於研習後1個月內發給研習證書。
- 擬以「學歷」申請環境教育人員認證者,可持此研習證明及與環境教育相關的18個學分之學歷證明,向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保護人員訓練所申請環境教育人員認證。本中心並不負責環境教育人員認證之審查。
- 全程出席者,符合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及管理辦法第4條第2款30 小時以上研習時數之規定,於研習後1個月內發給研習證書。
- 課程內容
課程架構 | 課程類別 | 課程名稱 | 授課講師 | 時數 |
核心科目 | 環境教育 | 環境教育及其推動現況 | 梁明煌 | 3 |
環境教育者的預備 | 汪俊良 | 3 | ||
環境教育推動途徑 | 薛方杰 | 3 | ||
環境教育法規 | 黃璋如 | 2 | ||
環境倫理 | 環境倫理介紹 | 黃郁琇 | 3 | |
環境倫理與環境議題 | 周鴻騰 | 3 | ||
環境倫理的實踐 | 周鴻騰 | 3 | ||
環境教育教材教法 | 環境教育課程設計 | 汪俊良 | 4 | |
解說規劃與執行 | 鄭辰旋 | 3 | ||
環境教育方案的規劃與推動 | 劉冠妙 | 3 | ||
環境教育的評量 | 劉冠妙 | 2 | ||
合計時數(需達30小時以上) | 32 |
※授課講師如有變動,以實際狀況為主。
- 報名方式:
- 學費收/退款方式與流程
- 課程費用:研習費用共新台幣7,000元整,含學費、講義,不含午餐、點心。本課程不適用本校「推廣教育班優惠辦法」,需全額付費。
- 繳費方式
- 課程費用:研習費用共新台幣7,000元整,含學費、講義,不含午餐、點心。本課程不適用本校「推廣教育班優惠辦法」,需全額付費。
臨櫃匯款/轉帳:
- 銀行:050台灣中小企業銀行宜蘭分行
- 戶名:國立宜蘭大學402專戶 (務必填寫全銜)
- 帳號:16008050043
- 存入金額:柒仟元整
※匯款:請註明「環境教育課程報名費」及學員姓名,匯款後請通知本中心聯絡人,以利核對資料。
※轉帳:請務必列印收據E-MAIL或傳真給本中心聯絡人,以利核對資料。
- 退費辦法:
完成繳費後,若因個人因素無法上課,依下列標準退費:
- 報名繳費後至開班上課日七天前申請退費者,退還已繳學費之九成,上課日前六天內申請退費者,退費八成。
- 學員於課程進行未逾全期三分之一前申請退費者,退還已繳學費之半數。
- 課程進行已逾全期三分之一後,不接受退費申請。
- 學費補助及匯款方式:
- 本中心將向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申請補助,若環保署同意補助,補助辦法依該署規定,原則上每人最高可獲得2,000元之補助。補助辦法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規定,學員必須完成研習並取得結訓證明,始得納入補助名單。
- 補助款以匯款方式交付學員:欲申請補助之學員應於結訓前填寫收據,提供:姓名、地址、電話、身份證字號及正反面影本、匯款銀行帳號及存摺影本。
- 本中心於退款日當天以mail及電話聯絡方式通知學員,以維護學員權利。
- 聯絡方式
聯絡人:吳懿菱小姐,電話:03-9317870,傳真: 03-9351983。
- 交通資訊
- 本校交通方式請參考下列網址
http://www.niu.edu.tw/niu-2015/index.php?artical=1&about=7
- 接駁客運車輛因限於班次,搭乘前請先留意行車時刻。
- 地下停車場入口在校門左側,請勿將汽機車駛入校園。停車場進入校園時所面對的第一棟大樓,即是綜合教學大樓,上課教室為該大樓之102教室。
- 接駁客運車輛因限於班次,搭乘前請先留意行車時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