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能減碳計畫

宜蘭縣壯圍鄉壯圍國民小學節能減碳計畫

 
 

一、依據:能源管理法第九條及能源管理法施行細則第七條辦理。

二、目的:依據本校「節能減碳實施要點」「節能減碳實施方案」做好內部節約能源工作,及加強推廣能源教育,使人人養成節能減碳的習慣和態度。

三、目標:達成學校用電與用油量不成長為原則,並逐年檢討。

四、主辦單位:本校節能減碳推動小組

五、協辦單位:教導處、行務處、會計、人事。

六、能源推動小組工作計畫如下:

1、召集人:行務主任-本校推展節能減碳業務總督導

2、行政組:行務處-(1)訂定本校推動節能減碳計畫(行務主任)

(2)策劃、執行節能減碳措施(行務主任)

(3)定期查核、維修能源設備(行務主任)

(4)製作、張貼日常節能減碳標語,以養成節能減碳之習慣(環保)

(5)網站建立節約用電相關宣導資料(環保)

(6)定期進行學校水電費之支出統計及分析(行務)

(7)蒐集或製作相關教材、教學媒體(環保)

3、教育組:教導處-配合能源教育週,將節能減碳融入各科教學(教導)

4、執行組:教導處-(1)舉辦有關節能減碳教育之藝文活動(學務)

(2)安排人員於週會做相關之演講(學務)

5、經費組:會計-(1)各項相關活動經費之報支、整理

七、採行措施:

1、汰舊換新或整體節能改造

(1)應優先採購符合節能標章或同等級高效率之用電器具、設備與車輛產品。節能標章產品及其能源效率審查基準請參閱節能標章網站(http://www.energylabel.org.tw/)。

(2)辦理節能工程改善時,得導入民間能源技術服務業(Energy Services Companies, ESCOs)。有關ESCOs之導入方式請參閱能源技術服務業網站(http://www.ecct.org.tw/esco)。

(3)新建、增建、改建或修建之本市公有建築物工程,應採綠建築之規範設計並應優先考慮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以節約能源及提高再生能源運用,減少尖峰用電需求。

2、節約用電

 (1)衣著:夏季室內定溫在26~28℃,故不規定穿西裝、打領帶,可穿輕便衣著。

(2)照明

*逐年淘汰白熾燈泡,改採用高效率電子式照明燈具。

*依國家標準(CNS)所訂定之照度標準,檢討各環境照度是否適當,並作改進。惟不可為節省用電而減少必要的照明,以致影響視力。

*走廊及通道等照明需求較低的場所,可設定隔盞開燈或減少燈管數;需高照度的場所,於基礎照明下增設局部照明。

*隨手關閉不需使用之照明。

*非經常使用之照明場所,如廁所、茶水間等,使用照明自動點滅裝置。

*牆面及天花板選用乳白色或淡色系列,以增加光線反射效果,可減少所需燈具數量。

*依落塵量多寡定期清潔燈具;依燈管光衰及黑化程度更換燈管,以維持應有亮度。

*中午休息時間,關閉不必要之基礎照明及辦公事務機器。

(3)電力系統

*變壓器放置場所需有良好通風,必要時加裝風扇或空調散熱。

(4)事務機器及其他

*設定節電模式,當停止運作5~10分鐘後,即可自動進入低耗能休眠狀態。

*長時間不使用(如開會、公出、午休、下班或假日等)之用電器具或設備 (如電腦、影印機等),應關閉主機及周邊設備電源,以減少待機電力之浪費。

*裝設定時控制器控制飲水機之使用時間,關閉非上班時間飲水機用電,以節約用電並維護辦公室用電安全。

(5)宣導全校師生搭乘大眾運輸系統。

(6)宣導全校師生一週一日不開汽機車,或團體共乘,推動健康日活動。

八、本計畫經呈校長核准後公布實施。

 
 

 

 

 

 

 

 

承辦人: 協辦單位: 校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