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壯圍鄉壯圍國民小學環境教育保護小組
一、計畫依據:
(一)行政院81年10月30日台81環字第36451號函核定「環境教育要項」。
(二)落實執行環境基本法第9條,普及環境保護優先及永續發展相關之教育及學習,加強宣導,以提昇國民環境知識,建立環境保護觀念並落實於日常生活中。
二、目標:
推動學校環境保護教育之執行與考核,促使學生能重視環境保護的深切責任同時落實於日常生活中,達到環境保護之目的。
三、編組:
(一)環境保護教育小組設召集人一人,由行務主任擔任;,另設委員8人,分別由教務處、行務處、行務相關人員、人事及會計及各年段主任。
(二)本小組依「加強政府機關及學校能源措施規定」設節約能源管理人員一人,由環保組兼任。
(三)本小組委員任期與其兼任行政職務任期相同。
五、工作執掌:
(一)本小組每半年召開會議一次,並得視需要召開臨時會。
(二)本小組任務編組及工作要項。(如附表一)
六、本設置要點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改時亦同。
承辦人: 行務主任: 校長:
附表一
宜蘭縣壯圍鄉壯圍國民小學「環境保護教育小組」工作項目
職 稱 | 單位職稱 | 負 責 工 作 項 目 | 備註 |
召集人 | 行務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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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保護節約能源管理人員 | 環保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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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 | 教務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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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 | 人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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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 | 會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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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 | 年段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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