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頭城鎮竹安國民小學環保小署長選舉辦法
壹、主旨:培養學生環保概念,落實資源回收及垃圾分類工作。
貳、環保小署長的職掌:
一、參加縣政府各項環境教育活動。
二、協助學校推展環境教育。
三、協助學校辦理資源回收及垃圾分類工作。
參、任期:一年。
肆、提名資格:
一、本校五年級在籍學生。
二、學期成績八十分以上者。
三、具有主持會議能力者。
伍、選拔辦法:
一、由五年級導師根據報名資格,提出二名交教導處審核。
二、候選人名單公告後,即可公開進行競選活動。
三、由教導處印製選票,製做投票箱,分配選務人員。
四、以得票最多的學生為當選人。
陸、候選人提名日期:十月二十日前。
柒、候選人公告日期:十月二十日。
捌、投票選舉日期:十月二十六日。
玖、投票地點:視聽教室。
壹拾、當選人公告日期:十月二十六日。
壹拾壹、選務人員由六年級選派管理員三名暨監察員三名擔任。
壹拾貳、本辦法奉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承辦人:江佩珊 教導主任:陳光明 校長:陳銘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