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 四-6-1 配合於每月5日前提供上個月資源回收量數據(含憑證)予所在地鄉鎮市公所。Post author:cybeliaPost published:2013 年 11 月 29 日Post category:其他配合措施102年度每個月定期回覆回收數據相關內容102-四- 4-2 校園用電與去年比較2013 年 11 月 29 日102-四- 8-1 辦理或參與縣市環境教育活動_綠博食農教育推廣有機在地食材發表記者會2013 年 12 月 1 日105_4-2_參與推動宜蘭綠卡(參加綠卡業務研習)2016 年 11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