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 一 -3-1 成立環教節能減碳推動小組,並有運作與落實

宜蘭縣頭城鎮竹安國民小學環境教育與節能減碳推動小組名單

 

責任分區名稱

負責人

業務職掌

召集人

校長

負責處理小組事務

副召集人

教導主任

負責襄助召集人處理小組事務

負責督導年度環境教育與節能減碳措施的執行成效,並結合課程教學推動低碳家園、永續發展教育,以及研發檢討課程教學活動

執行秘書

總務主任

負責督導及掌控小組事務之執行

負責規劃本校環境教育與節能減碳措施,定期填報節能減碳網路資料,以及進行年度執行成效稽查與評鑑

小組成員

學務組長

決議本校環境教育與節能減碳措施

負責進行年度環境教育與節能減碳計畫之宣導與推動

各班導師

負責進行年度環境教育與節能減碳計畫之宣導與執行

科任老師

負責進行年度環境教育與節能減碳計畫之宣導與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