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宜蘭市光復國民小學104學年度第1學期
教職員工環境教育研習計畫
一、依據:依環境教育法第19條規則辦理環境教育相關研習活動。
二、目的:藉由參觀環保署通過之環境教育設施場所認證,增進本校
教職員工對宜蘭的自然生態環境與人文歷史變遷有更深
的認識,提升愛鄉愛土的自然情懷。
三、活動地點:蘭陽博物館及溼地、烏石港遊客服務中心。
四、活動時間:104年9月23日(星期三)13時30分至15時30分。
五、注意事項:
1.當日下午1點30分於五育館前集合出發,請有意願參與的教
職同仁自行開車前往,並請大家儘量共乘,響應環保與節能。
2.可攜眷屬參加。
3.全程參與者核發環境教育時數2小時及綠幣2點。
六、本計畫奉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