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宜蘭市光復國民小學101學年度加強推動節約能源執行計畫
壹、依據
依宜蘭縣政府府97.7.1府教體字第0970084097號函辦理。
貳、目的
藉由推動節約能源措施,落實全校師生節約能源行動達到節能減碳愛護地球。
參、目標
一. 學校用電用水以不成長為原則並逐年檢討。
二. 學校用電以達成往後逐年減少為目標,確實管控每月耗用度數。
肆、執行單位
總務處、學務處及全校師生。
伍、實施事項
一、建立管理制度與基本資料
(一)成立節約能源推動小組,由首長擔任召集人,由總務主任擔任能源管理人,其餘成員包括學務主任、教務主任、輔導主任、人事主任、會計主任、衛生組長、事務組長、各學年主任共16人。每年擬定節約能源目標與工作計畫,並編列預算執行。節約能源推動小組編組及執掌(如附件1)。
(二)採責任分區管理制度,各執行單位使用空調與照明場所應劃分責任區域,並建立責任區域負責人名單。負責人負責責任區域之空調溫度調控與照明開關。(如附件2)
二、採行措施
(一)硬體維護、更新或整體節能改造
1、委請空調專業技師或廠商進行節能效益評估分析。
2、優先採購符合節能標章或同等級高效率之用電器具、設備產品。採用高效率照明燈具及電子式安定器。
3、空調
(1)屋頂或側邊加裝隔熱材或噴水,防止日曬影響空調負載。
(2)定期清洗冷氣機過濾網。
(3)每年請維護廠商或保養人員檢視冷氣機之冷媒量以保持主機效率。
(4)每年請維護廠商或保養人員進行冷氣機之年度保養。
4、照明
(1)依國家標準(CNS)所訂定之照度標準,檢討各環境照度是否適當,並作改進。惟不可為節省用電而減少必要的照明,以致影響視力。
(2)走廊及通道等照明需求較低的場所,可不開燈或設定隔盞開燈或減少燈管數;需高照度的場所,於基礎照明下增設局部照明。
(3)非經常使用之照明場所,如廁所、茶水間等,於上課時間關閉以節省電力,並由廁所隔壁班老師指導學生巡視關閉。
(4)中午12點30分至1點30分全校熄燈.
5、電力系統
(1)變壓器放置場所需有良好通風,必要時加裝風扇或空調散熱。
(2)電梯設定停止時關閉電燈及風扇並於下午2點後全部關閉不用以節省電力,遇特殊情況如行動不便者等則個案處理開啟使用。
(3)下班後將不用之插座拔除以策安全並節省電力.
(二)宣導節約用電
1、衣著
夏季上班時除特定場所外,儘量避免穿西裝、打領帶,改穿輕便
衣服。
2、空調
(1)室溫超過28℃方可開啟冷氣,溫度設在26~28℃;並搭配電風扇使用。
(2)若空調開啟時,採責任分區管理並登錄空調溫度紀錄表。
(3)借用三樓視聽中心需以學年方式(三個班級)提出申請,不受理單一班級申請。
(4)空調區域門窗關閉,且應與外氣隔離,減少冷氣外洩或熱氣侵入。
3、照明
(1)採取責任分區管理,隨手關閉不需使用之照明。
(2)中午休息時間,關閉不必要之基礎照明及辦公事務機器。
(3)使用體育館時儘量不開燈或優先使用戶外空間進行體育教學。
4、電梯
推行步行運動,儘量不搭乘電梯。
5、事務機器及其他
(1)設定節電模式,當停止運作5~10 分鐘後,即可自動進入低耗能休眠狀態。
(2)長時間不使用(如開會、公出、午休、下班或假日等)之電器或設備 (如電腦、影印機等),應關閉主機及周邊設備電源,以減少待機電力之浪費。
(3)辦公室或教室內請勿使用未經核准之電器用品,如電熱器、飲水機等其他高耗電量電器。
三、紀錄及查核
(一) 各責任分區如有開啟冷氣管理負責人應登錄空調溫度紀錄表。(如附件3)
(二)總務處應定期按月紀錄學校用水用電度數。
四、自我評量及檢討
(一)本年度用電量應與去年度同期之用電量作比較,無特殊理由,用電以不成長為原則。
(二)定期檢討內部各單位責任區域之執行情形。
五、教育訓練
(一)由學務處統籌辦理節約能源教育訓練,可上經濟部能源局網站,下載節約能源管理技術、方法等資料。
(二)將節約能源列為經常性辦理業務,並利用內部各種集會場合或活動中宣導節約能源觀念及作法。
(三)張貼日常節約能源標語或提醒標示,以養成全員節約能源習慣。
陸、經費來源:
改善用電設施所需經費由本校一般房屋修護費項下支應。
柒、本計畫陳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