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6配合於每月5日前提供上個月資源回收量數據Post author:smallyPost published:2013 年 11 月 15 日Post category:其他配合措施辦理情形四、6配合於每月5日前提供上個月資源回收量數據1.每月5日前回傳資源回收數據至鄉公所相關內容四、7辦理或參與縣市環境教育活動2014 年 11 月 18 日四、7積極參與或辦理「廢乾電池回收工作計畫」2013 年 11 月 15 日四、3上網填報二手制服、教科書及學用品回收再利用情形2012 年 11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