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6配合於每月5日前提供上個月資源回收量數據Post author:smallyPost published:2013 年 11 月 15 日Post category:其他配合措施辦理情形四、6配合於每月5日前提供上個月資源回收量數據1.每月5日前回傳資源回收數據至鄉公所相關內容7、積極參與環保署辦理之加強廢乾電池回收工作計畫2010 年 10 月 8 日四、4.校園用水用電較去年度負成長2%以上2012 年 11 月 30 日四、4.校園用水用電較去年度負成長2%以上,且有具體成效者。用水用電度數負成長5%以上者,另外加1分。2012 年 11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