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力行國小學生103學年度整潔競賽實施辦法(初稿)
一、 依據:本校加強學校環境教育三年—永續校園環境管理實施計畫辦理。
二、 目的:為培養學生自動自發維持環境整潔的行為,並進而形成良好的生活習慣。
三、 實施方式:以低、中、高年級為單位進行評比。
四、評分方式與辦法:
(一)評分人員:
由學務處行政人員針對教室及外掃區域整潔狀況進行評比。
(二)評分項目注意事項:
本競賽活動以鼓勵為主,表現良好班級進行加點,評分標準如下
1.室內:
(1)教室、走廊及樓梯地面應打掃乾淨且要拖地。 (加1點)
(2)桌椅排列整齊;門窗、窗框應擦洗,欄杆亦須擦拭。 (加1點)
(3)黑板及板溝要擦拭清潔。 (加1點)
(4)資源回收桶周遭環境整潔。 (加1點)
(5)洗手台要保持乾淨、暢通。 (加1點)
(6)打掃用具擺放整齊。 (加1點)
(7)確實執行垃圾分類、資源回收。(遭環保小尖兵退回回收物之班級扣1點)
2.室外:
(1) 外掃區地面打掃乾淨,無落葉及人工垃圾,雜草能拔除更好。(加1~3點)
(2) 隨時檢查所屬掃地區域內是否有須修繕物品,若有能立即通報修繕。(加1點)
(3) 每日檢查校園花圃植栽內有無垃圾,若有須清除,被巡檢人員發現則扣1點。
3.廁所:
(1) 廁所垃圾桶內垃圾不得超過2/3並於每日清掃環境時清空(加1點)。
(2)尿斗、馬桶內無排泄物或垃圾(如有故障請立即至總務處填報)(加1點)。
(3)應擦拭鏡子、洗手台、牆壁,並儘量保持地面不潮溼(加1點)。
(4)清掃用具清理乾淨排列整齊者加1點,未排列整齊者扣1點。
4.生活表現:
(1)經認定對推行環境教育有具體事實,例如實施班級及廁所綠美化成效優異、教室布置與環境教育有關、參加環境教育相關競賽得獎者,將對班級總分加1~5分。
(2)為提醒同學隨時注意自身對維護校園之責任,經師長或環保小尖兵反映對校園整潔有負面具體事實(如亂丟垃圾),將對班級總分進行扣分。
五、打掃時間:每天上午10:10~10:30進行打掃工作。
星期五上午10:10~10:30進行資源回收。
六、敬請導師協助事項:
(一) 請五年級各班推派環保小尖兵二名,協助執行資源回收及推行校園環保工作。
(二) 敬請導師協助安排班級整潔工作並督導班級環境整潔事宜。
(三) 打掃用具由各班自行保管,不當使用而損毀或遺失者,將扣班級總分。
七、獎勵措施:
(一)依低、中、高年級之分組,每週整潔成績第一名的班級,於兒童朝會頒發獎狀一面。
(二)累計各年段整潔競賽第一名最多次之班級為學校總冠軍,期末頒發禮品一份。
(三)學生個人全學期工作表現優異者,由導師提報,學校將頒發獎狀予以獎勵。
八、本辦法經校長核准後實施,如有未盡事宜,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