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大家發踴躍報名參加
相關辦法下載http://ilcmain.ilc.edu.tw/upload/102_11152932.doc
「菸蒂不落地宣導標語」競賽活動規則及評選辦法
一、目的
為推廣吸菸族自備菸蒂盒降低隨意丟置菸蒂的行為,辦理「菸蒂不落地宣導標語」徵選活動,透過公開徵選符合主題及概念之標語,使吸菸族能琅琅上口並逐步影響生活習慣,從而落實隨身自備菸盒置放容器,以有效降低吸菸族隨意丟棄菸蒂之行為。
二、主辦單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執行單位:社團法人台灣環保生活學會
三、徵件期間:102年1月24日至102年4月5日止。
四、參賽方式
(一)參賽資格:凡具中華民國國藉且對設計有興趣者均可參加。不限年齡、職業與性別。
(二)參賽流程:參賽者於期限內至活動網站報名。
1.填寫個人資料。
2.上傳參賽標語作品,字限20個字以內。
(三)參賽注意事項:
1.主辦單位有調整競賽辦法之權利,所有參賽作品主辦單位不予以退還,得獎作品歸主辦單位所有,得奬者同意配合主辦單位,參加成果頒奬典禮活動。
2.參賽者於網路報名即視為同意並遵守本次參賽規定事項,不得異議。報名之個人資料、相關文件與作品,其內容若有填寫不實、侵犯他人之著作權及參賽作品,經發現或檢舉違反智慧財產權,除取消參賽資格外,追回商品提貨券及獎狀外,若造成主辦單位之名譽受損,參賽者願負法律之責任。
3.參賽者保證確實為參賽作品之原創作人,對原參賽作品具有著作人格權及財產權。得獎作品同意授予主辦單位於非商業行為下可自由運用,且不另支付得獎人稿費及版稅,得奬者無異議亦不另行索取費用。
4.參賽作品限以未經任何形式之公開發表、未參與任何比賽,同時未經任何形式之刊登為限。
5.參賽作品如無達到評審要件,得以從缺。參賽者應尊重評選委員會之決議,不得異議。
6.繳交文件及作品不齊全或不符合規定者,主辦單位有權不予評選,亦無退回之義務。
7.得獎者須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繳納稅金;且得獎者需依規定填寫並繳交相關文件(含授權同意書)方可領獎,若未配合者,則視為放棄得獎資格。獎品金額價值超過新台幣20,000元,需扣繳10%所得,外籍人士需扣繳20%所得稅,獎品金額超過新台幣1,000元,獎品所得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得獎者應遵從稅法,並根據稅制依法繳納。
8.活動執行單位洽詢電話:02-23891115,台灣環保生活協會。
五、兌獎說明
(一)菸蒂不落地宣導標語得獎獎項
組別 | 獎項名稱 | 名額 | 獎項內容及價值 |
宣導標語徵選得獎獎項 | 冠軍 | 1 | 綠色商品提貨券10,000元,獎狀一紙 |
亞軍 | 1 | 綠色商品提貨券5,000元,獎狀一紙 | |
季軍 | 1 | 綠色商品提貨券3,000元,獎狀一紙 | |
佳作獎 | 2 | 綠色商品提貨券1,000元,獎狀一紙 | |
人氣票選 | 作品人氣王 | 1 | 綠色商品提貨券1,500元 |
打氣王 | 1 | 綠色商品提貨券1,000元 |
(二)兌獎說明
1.凡獲獎之民眾,皆須出席攝影展頒獎典禮受獎,如獲獎者本人無法出席,得由獲獎者安排代理人出席、亦可授權由活動小組安排代領事宜。
頒獎日期:中華民國102年5月24日(五)
頒獎時間:14:00-16:00
頒獎地點:環保署11樓交誼廳(台北市中正區中華路一段83號)
2.為鼓勵綠色消費,凡獲獎之民眾,可依獎項說明獲得綠色商品提貨券,不得折換現金。
3.若消費購買之商品總值超過獲獎金額,則超出之額度須由獲獎者自行支付。
例:如獲選冠軍、且兌換之商品總額為NT$30,800,則超出額度之800元須自行支付。
4.獲獎名單將公布於活動網頁,執行單位將主動通知得獎者,若得獎者未接獲中獎通知,請主動與主辦單位聯繫;如7個工作日內無法取得聯繫,將視同放棄獲獎資格。
5.獲獎者若不於領獎期限前(獲獎名單公布後一個月內)完成兌獎手續,則視為放棄獲獎資格。
6.獲獎者須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繳納稅金;且得獎者需依規定填寫並繳交相關單據(如領獎單)方可領獎,若未配合者,則視為放棄得獎資格。
(1)獎品金額價值超過新台幣20,000元,需扣繳10%所得稅,外籍人士需扣繳20%所得稅。
(2)獎品金額超過新台幣1,000元,獎品所得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
(3)獲獎者應遵從稅法,並根據稅制依法繳納。
7.綠色商品提貨券經得獎者簽收受領後,如有遺失、盜領或自行拋棄、損毀,主辦單位不負責補發獎品。
8.本活動獎品之寄送地點僅限台、澎、金、馬地區;獎品運費由活動小組支付,並以一次為限。
9.本活動因故無法進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並保有更換獎品或獎金分配及修改計畫之權利,相關異動以本活動網頁最終公告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