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_海洋塑膠垃圾減量教育行動方案徵選實施計畫

宜蘭縣107年度海洋塑膠垃圾減量教育行動方案徵選實施計畫

壹、實施依據:

一、教育部10624日臺教資(六)字第1050003332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補助地方政府辦理環境教育輔導小組計畫作業要點。

三、宜蘭縣政府107123日府教體字第1070009271號函。

貳、實施目的:

一、人為產生的塑膠廢棄物,已經嚴重入侵大海,造成嚴重的海洋污染,並影響了我們的健康與安全,邀請校園師生一起加入守護海洋的行列。

二、強化宜蘭縣所屬各級學校之校園師生對海洋塑膠垃圾認知及重視,建立海洋環境與人類間的正確共生關係。

三、鼓勵本縣師生思考各項塑膠減量行動方案,並進行對海洋環境之保護行動。

參、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

二、主辦單位:宜蘭縣政府、宜蘭縣環境教育輔導小組。

三、承辦單位:宜蘭縣利澤國中、宜蘭縣吳沙國中、宜蘭縣南安國小。

四、連絡人:利澤國中 學務處 吳熹皓組長 03-9504762203

肆、實施期程:

一、申請日期:107108日至1024日。

二、審查日期:10710月下旬。

三、執行日期:107111日至1071221日前。

伍、實施方式:

一、補助本縣各類型之海洋減塑行動方案執行活動費,以建立校園海洋減塑之示範課程。每一行動方案補助執行活動費5,000元。

二、建議活動:淨灘、校園無塑園遊會、海洋減塑講座、推動一次用塑膠製品減量或限用、自備水壼不買瓶裝水、塑膠廢棄物再利用、社區淨塑淨街行動、「拯救海洋 減塑行動」海報設計賽、邊跑步邊撿塑膠垃圾……等。

陸、作業流程:

一、1071024日(三)前,由申請學校免備文將實施計畫及經費概算表送至利澤國中(宜蘭縣五結鄉利寶路99號),電子檔請寄g039887905@gmail.com吳熹皓組長收,由審查委員評選十個行動方案(每一行動方案補助執行活動費伍仟元整),由教育處核定公告後實施。

二、請務必於1071221日(五)前執行完畢,並於1071226日(三)前檢附本案收支結算表(詳列執行細項)、成果報告(請見附件一,電子檔另寄g039887905@gmail.com),送交利澤國中辦理核結事宜。另計畫內執行後之賸餘款,應開立支票繳回(抬頭:宜蘭縣立利澤國民中學),原始憑證留校備查。

柒、經費來源:教育部專款補助。

捌、承辦本計畫工作人員依獎懲規定給予敘獎。

玖、本計畫奉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