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107年度海洋塑膠垃圾減量教育行動方案徵選實施計畫
壹、實施依據:
一、教育部106年2月4日臺教資(六)字第1050003332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補助地方政府辦理環境教育輔導小組計畫作業要點。
三、宜蘭縣政府107年1月23日府教體字第1070009271號函。
貳、實施目的:
一、人為產生的塑膠廢棄物,已經嚴重入侵大海,造成嚴重的海洋污染,並影響了我們的健康與安全,邀請校園師生一起加入守護海洋的行列。
二、強化宜蘭縣所屬各級學校之校園師生對海洋塑膠垃圾認知及重視,建立海洋環境與人類間的正確共生關係。
三、鼓勵本縣師生思考各項塑膠減量行動方案,並進行對海洋環境之保護行動。
參、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
二、主辦單位:宜蘭縣政府、宜蘭縣環境教育輔導小組。
三、承辦單位:宜蘭縣利澤國中、宜蘭縣吳沙國中、宜蘭縣南安國小。
四、連絡人:利澤國中 學務處 吳熹皓組長 03-9504762轉203。
肆、實施期程:
一、申請日期:107年10月8日至10月24日。
二、審查日期:107年10月下旬。
三、執行日期:107年11月1日至107年12月21日前。
伍、實施方式:
一、補助本縣各類型之海洋減塑行動方案執行活動費,以建立校園海洋減塑之示範課程。每一行動方案補助執行活動費5,000元。
二、建議活動:淨灘、校園無塑園遊會、海洋減塑講座、推動一次用塑膠製品減量或限用、自備水壼不買瓶裝水、塑膠廢棄物再利用、社區淨塑淨街行動、「拯救海洋 減塑行動」海報設計賽、邊跑步邊撿塑膠垃圾……等。
陸、作業流程:
一、107年10月24日(三)前,由申請學校免備文將實施計畫及經費概算表送至利澤國中(宜蘭縣五結鄉利寶路99號),電子檔請寄g039887905@gmail.com吳熹皓組長收,由審查委員評選十個行動方案(每一行動方案補助執行活動費伍仟元整),由教育處核定公告後實施。
二、請務必於107年12月21日(五)前執行完畢,並於107年12月26日(三)前檢附本案收支結算表(詳列執行細項)、成果報告(請見附件一,電子檔另寄g039887905@gmail.com),送交利澤國中辦理核結事宜。另計畫內執行後之賸餘款,應開立支票繳回(抬頭:宜蘭縣立利澤國民中學),原始憑證留校備查。
柒、經費來源:教育部專款補助。
捌、承辦本計畫工作人員依獎懲規定給予敘獎。
玖、本計畫奉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