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_力行國小實驗場所安全衛生工作守則

宜蘭縣力行國民小學實驗場所安全衛生工作守則

 

一、實驗操作之安全要領

 (一)實驗課前準備工作

1.進入實驗室先打開窗戶,保持通風。

2.授課教師及學生都應知道滅火器和沖洗裝置的位置及使用方法。

3.依照組別座次,坐於固定之組桌,各組遴選組長一名。組長負管理組員之職責,使實驗及技能課程能有秩序的進行。

4.實驗前後各組組長應清點器材,若有數量不符時應向老師報告。

5.實驗時各組組長應分配每一位組員工作,並於時間內完成。

6.課程進行前請學生先行閱讀課程內容,熟悉實驗操作流程。

7.實驗前授課教師應熟悉可能發生的意外以及緊急應變措施與安全防護措施。

 

 

(二)實驗課上課中

1.實驗室中,嚴禁追逐、嬉戲、喧嘩和危險的操作,以免發生意外。

2.注意聆聽老師講解實驗操作程序和危險事件之防範方法。

3.依照實驗步驟操作,並細心觀察和記錄,遇有問題則請教老師。

4.從事實驗工作時務必集中精神專心一致,以防意外事件發生。

5.課程操作時,如有意外發生時,應馬上通知教師。

 

(三)實驗結束後

1.將廢棄物分類集中。

2.清洗玻璃器皿、桌面及水槽中的雜物。

3.整理桌面,並將器材放置整齊。

4.離開實驗室前請徹底洗淨雙手。

 

二、緊急事件處理流程

實驗室災害之處理原則如下:

 

(一)、事故通報:

1. 發現火災、爆炸或化學品洩漏等緊急狀況之人員,應立即就近通知相關人員或告知辦公室及健康中心人員。

2. 相關人員或辦公室及健康中心人員應立即赴現場瞭解,並研判是否通知相關之救援單位。

 

(二)、緊急通報內容:

 進行意外發生進行通報時,通報人必須簡短、正確的告知事故性質、地點、現場狀況,以及需要協助事項。緊急通報內容包括:

1. 通報人單位、職稱、姓名及通報人員電話。

2. 事故發生時間。

3. 事故發生地點。

4. 事故狀況描述。

5. 傷亡狀況報告。

6. 已實施或將實施之處置。

7. 可能需要之協助。

 

三、本守則經行政會議通過,呈請校長核定後實施,修訂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