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_防治登革熱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3年9月23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30104399號函轉知。
二、請 貴校確實成立跨處室專責小組,落實經常巡檢,避免戶內外積水;清除積水,必要的容器倒置;容器減量,清除不要的器物;刷洗容器,避免蟲卵再附著。
三、相關登革熱防疫措施及宣導素材等,請逕自疾管署全球資訊網(http://www.cdc.gov.tw)/傳染病介紹/第二類法定傳染病/登革熱下載運用,或撥打國內免付費防疫專線1922(或0800-001922)洽詢。
四、檢附登革熱病媒蚊孳生源自我檢查表乙份(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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