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力行國小101學年度「友善校園」學生自治會活動實施計畫
壹、依據:
(一)宜蘭縣政府「友善校園」學生人權相關條文。
(二)本校法治教育推廣實施辦法。
貳、目的:本校學生自治會在校長 張正義先生的支持及全校教職員的指導與協助下,一切組織及功能都正式步上軌道,期望民主法治精神能繼續傳承,並深植學生日常生活中。
(一)養成學生正確的民主、法治、人權觀念。
(二)增強學生品德、人格操守,建立學生自律自主的能力。
(三)教導學生參與選舉的正確知識與態度。
(四)培養學生服務人群的精神。
參、實施原則:
(一)學生自治選舉以全校師生共同參與為原則。
(二)自治會選舉以每學年開學初舉行為原則。
(三)選舉方式採普通選舉方式。
(四)自治會組織的幹部,以五、六年級為對象。
(五)每月召開學生事務會議,解決各班召開級會所提建議。
(六)自治會幹部任期為一年一任,可連任一次。
肆、承辦單位:學務處
伍、協辦單位:總務處
(一)相關活動物品採買。
(二)投票相關器材聯絡租借(宜蘭市公所:圈選架、圈選印章、投票箱、記票單)
(三)投票會場佈置(本校司令台:長桌四張)
陸、實施對象:本校全體學生
柒、實施方式及活動流程:
(一)候選人選拔:由六年級(自治市長)、五年級(環保局長)各班導師經由班級級會推薦一位學生,並能為全校同學服務及有愛心的候選人。
(二)登記時間:十一月二十三日(星期五)八時至十二時為止。
(三)登記地點:本校學務處生活教育組。
(四)號次抽籤:十一月三十日(星期五)學生朝會。
(五)競選活動時間:十二月三日(星期一)至十二月十三日(星期四)止。
(六)政見發表:十二月七日(星期五)學生朝會,每位候選人發表時間二~三分鐘。
(七)投票時間:十二月十四日(星期五)。
(八)投票地點:司令台。
(九)競選海報:全開書面紙張製作(每班三張),宣傳單不拘(嚴禁使用雙面膠帶),以不污染環境,方便資源回收為原則。
(十)候選人及助選員在競選中應注意事項:
*不可謾罵其他候選人。
*不可撕毀其他候選人的海報。
*不可以糖果或其他物品賄絡他人。
*至其他班級從事競選活動時,應與該班級任導師事先接洽。
*海報張貼以校園「一樓」為範圍,整潔、乾淨、美觀為原則,競選完畢後應在當天下午完全清理乾淨。
捌、經費概算:
名稱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小計 | 備註 |
書面紙 | 18 | 張 | 10 | 1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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膠帶 | 6 | 卷 | 20 | 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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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印紙 | 2 | 包 | 140 | 280 | 紅、綠各一包 |
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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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T 5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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玖、本活動經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PS:各競選班級若有需要印表機時,可至辦公室公用印表機印製,謝謝!
生教組長:張智竣 學務主任:吳承聰 校長:王永順
總務主任:簡宏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