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宜蘭縣101學年度能源科技創意交通工具設計競賽實施計畫

宜蘭縣101學年度能源科技創意交通工具設計競賽實施計畫

壹、依據:

    一、宜蘭縣國中小能源科技教育推動中心計畫。

    二、東區高中職能源科技教育推動中心計畫。

    三、101.12.10宜蘭縣國中小學能源科技教育推動小組會議紀錄。

貳、目標:

一、透過本競賽活動的創作歷程,激發學生對科學的興趣與創意。

二、從日常生活中培養學生節能省碳的概念,並藉由設計能源科技創意交通工具讓節約

    能源觀念化為實際行動。

三、透過資源回收利用及創造思考,自製能源科技創意交通工具,讓學習更多元,更富

    意義。

參、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宜蘭縣政府

    二、主辦單位:宜蘭縣政府教育處

三、承辦單位:宜蘭縣育才國民小學、宜蘭縣岳明國民小學(宜蘭縣國中小能源科技教育

    推動中心)、國立蘇澳高級海事水產職業學校(東區高中職能源科技教育推動中心)

    四、協辦單位:宜蘭縣國教輔導團環境教育議題團

肆、參加對象:

    一、歡迎本縣各公私立高中職、國中及國小師生組隊參加。

               (一)高中職組:每隊參賽學生以四人為限。

               (二)國中組:七至九年級學生均可參加,每隊參賽學生以四人為限。

               (三)國小組:以四至六年級學生為限,每隊參賽學生以四人為限。

    二、參賽名單將於101年10月8日公佈於宜蘭縣中小學能源科技教育網站 http://et.ilc.edu.tw,高中職組每校至多報名兩隊,國中、國小組每校至多報名五隊,每個隊伍最多由1位老師帶隊指導參加。

伍、報名日期及方式:

    一、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1年10月5日(星期五)下午4時止。

    二、報名方式:請將報名表(附件一)傳真至岳明國小陳怡玲老師收,傳真電話:03-9905157,同時將作品說明書(附件二)電子檔email至:sunaris@ilc.edu.tw報名後請務必以電話確認報名是否完成,聯絡電話:03-9903044#14。

陸、評審及現場說明:

    一、評審日期:101年10月16日(星期二)上午九點。

    二、評審地點:宜蘭市育才國民小學中興堂二樓。

    三、現場說明:每隊至多二位學生進場說明。(參賽師生評審當日得以公假登記)

 

柒、競賽規則:

    一、參賽作品必須由參賽學生親自設計製作,不得由他人冒名頂替,違者不列入評審。

    二、參賽作品不得以成品或半成品替代,須由參賽者自行發揮創意尋找材料製作而成。

    三、參賽作品不得以汽、柴油、乾電池、蓄電池、家用電源及其他非再生能源為動力。

    四、參賽作品盡量使用環保材質及資源回收再利用之材料,以落實節能省碳之概念。

    五、參賽作品必須為從未公開發表之作品,不得以科學展覽、發明展及其他公開競賽之

        作品重複參賽,經查獲有上述情事者取消競賽資格並追回獎項。

    六、參賽隊伍必須在報名時連同報名表(附件一)及作品說明書電子檔(附件二),於報名

        截止日前email至:sunaris@ilc.edu.tw作品說明書不含報名表及封面最多以12

        (A4尺寸)為上限。

    七、評審當天參賽隊伍必須準備85cm X 120cm尺寸之海報,將作品說明書之內容節錄

        於上,以利評審。(海報架由承辦單位提供)

    八、本競賽所稱之交通工具係指行駛於陸、海、空之車輛、船艇、飛機均涵蓋在內。

    九、參賽學生於競賽期間必須全程配戴發予之識別證(報到當日發給)。

    十、競賽場地除參加學生、評審委員及配有競賽工作人員之識別證者外,其他人員一律

        不准進入。

 

捌、評審規則:

(一)評審委員由承辦單位敦聘大學具相關專長之教授,組成評審委員會,辦理評審作業。

(二)評審原則:由評審團參酌下列原則訂定,並注意展品是否為作者親自製作。

1.主題及設計理念。(15%)

2.運用再生能源的種類及難易程度(如:太陽能、風力、生物電池…等等)。(15%)

3.創意及作品精緻度。(20%)

4.科學原理之運用。(20%)

5.表達能力及生動程度(操作技術)。(15%)

6.作品使用環保材料之程度。(15%)

 

玖、獎勵:各獎項名次依評審團依參賽作品之優劣評審而定,未達標準得以重缺。

         (備註:本競賽各獎項之獎狀係由縣長具名,符合多元入學特殊表現加分依據)

一、高中職組:

    (一)第一名:獎狀及新台幣3000元禮卷或等值獎品。

    (二)第二名:獎狀及新台幣2000元禮卷或等值獎品。

    (三)第三名:獎狀及新台幣1500元禮卷或等值獎品。

    (四)佳  作:獎狀及新台幣1000元禮卷或等值獎品。

二、國中組:

    (一)第一名:獎狀及新台幣2400元禮卷或等值獎品。

    (二)第二名:獎狀及新台幣1800元禮卷或等值獎品。

    (三)第三名:獎狀及新台幣1200元禮卷或等值獎品。

    (四)佳  作:獎狀及新台幣600元禮卷或等值獎品。

三、國小組:

    (一)第一名:獎狀及新台幣2000元禮卷或等值獎品。

    (二)第二名:獎狀及新台幣1500元禮卷或等值獎品。

    (三)第三名:獎狀及新台幣1000元禮卷或等值獎品。

    (四)佳  作:獎狀及新台幣500元禮卷或等值獎品。

 

四、高中職組每件參賽作品補助材料費新台幣壹仟元整,國中、國小組每件參賽作品補

    助材料費新台幣伍佰元整,由該作品指導老師具名填寫領據於評審當日向大會承辦

    人員領取。

拾、經費來源與預算:

    本項活動所需經費全額由宜蘭縣國中小能源科技教育推動中心計畫及東區高中職能源科

    技教育推動中心計畫專款補助。

拾壹、承辦學校相關工作人員於活動完整結束後,由宜蘭縣政府教育處發函各該校依權責與規定予以敘獎。

拾貳、本計畫經陳宜蘭縣政府教育處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