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_一、5-3_104年學進國小跳蚤市場活動實施計畫

宜蘭縣學進國小跳蚤市場活動實施計畫

【學進有愛  愛物惜物】

一、目的:

  1. 加強環保概念,擴大資源回收再利用成效。
  2. 養成愛物惜物、減少垃圾之良好習慣,以強化環保教育成效。
  3. 促進家長、師生聯誼,增加親師交流機會。

二、活動時間:104年1月20日(星期二)上午八時四十五分至九時二十五分。

三、活動地點:本校聚英堂。

四、實施對象:本校全體教職員工、學生、家長及社區民眾。

五、實施方式:

(一)販售部份:

  1. 本活動採自由提供販賣方式,販售所得由班級學生、老師自行運用。
  2. 學生提供之物品(玩具、書籍、文具、衣物等尚可使用之物品),請自行準備,並徵得家長同意後,始得帶到學校販售。
  3. 販賣之物品由提供者與家長共同決定價格,並於同意書上標價簽章。
  4. 各班級學生請於1月20日前攜帶所提供之物品到校,並於8:30前將攤位設置完成。
  5. 家長可於活動前(含當日)協助孩子送物品到校,並參與販賣之活動。
  6. 辦公室設置愛心捐獻箱,鼓勵教職員工生做愛心,將販賣所得部份捐給世界展望會或其他愛心機構。
  7. 活動結束未售出物品,由提供者領回。

(二)善後部份:

活動結束後請各班整理攤位附近之環境,並將場地還原。

六、注意事項:

    1.本活動為金錢交易,各班學生對金錢使用及保管之觀念,請老師多指導。

2.禁止出售物品項目:

(1)色情漫畫、書刊、影帶、光碟等。

(2)各類具殺傷力的槍砲刀械。

(3)未經父母同意出售的各類物品。

(4)與本次活動的目的並不相符的物品,如飲料、 冰品及吃的東西等。

(5)毀損品或故障品,以免發生消費糾紛。

3.物品一經出售,買賣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對方退回或購回。

4.本活動嚴禁以不正當手段交易,違者該交易無效(由學校仲裁,財及物皆歸原主)

5.學校將提供二張書面紙由班級製作海報宣導。

六、本計畫陳請 校長核定後實施,如有修正亦同。

 

承辦人:                  教務主任:                     校長:

                          學務主任:

                          總務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