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學進國民小學101年度環境教育實施計畫
一、依據
(一)環境教育法第19條規定,高級中學以下學校教職員工及學生,每年須參加4小時以上環境教育。
(二)經由環境教育提升全校師生對的當前環境敏感度,期盼引導更正向環境價值觀,培養對大自然環境珍惜之情懷,並產生更深入的環境保護行動。
二、計畫目標
(一)健全學校環境保護小組之運作,提升教職員工生之環境教育素養。
(二)發展學校本位環境學習課程,優選在地場域辦理戶外環境學習活動。
(三)全校式參與實施環境能源教育,養成感恩惜福愛物及友善環境素養。
三、實施對象
本校學生及全體教職員工,包含投保勞工保險或公務人員保險者。
四、執行期間
101年 1 月 1 日至 101年12 月 31 日止。
五、內容要項及方法
項次 | 時間 | 內容概要 | 時數 |
一 | 101年3月 | 辦理家長環境教育推廣活動一場次一小時,結合家長參觀日(班親會),活動內容以觀賞環境教育影片─「藍色星球上的難民」,預計一小時。 | 1小時 |
二 | 101年3月 | 自然觀察體驗,就近帶學生參觀宜蘭綠色博覽會,並辦理自然觀察體驗活動,提升環境覺知及對物種生存環境的認識。 | 6小時 |
三 | 101年6月 | 辦理全校式教師環境教學研習一場次,列入週三教師進修項目,提升本校教師環境教育教學素養。 | 3小時 |
四 | 101年7、8月 | 由教職員工參與縣內相關環教研習 | 5小時 |
五 | 101年10月 | 辦理全校式學生環境學習活動一場次,結合校外教學活動,依本學年度各年級課程計畫,班級師生至戶外教學場域,進行環境學習活動。 | 6小時 |
六 | 101年11月 | 辦理全校式災害防救教育活動一場次,商請消防隊到校指導,進行複合式災害防救教育及演練。 | 2小時 |
七 | 101年12月 | 辦理全校式教師環境教學研習一場次,列入週三教師進修項目,提升本校教師環境教育教學素養。 | 3小時 |
合計 | 26小時 |
六、權責分工
編組職稱 | 原職稱 | 姓名 | 負責事項 |
召集人 | 校長 | 王信義 | 綜理及督導環境教育之推動事宜 |
總幹事 | 學務主任 | 林宏杰 | 規劃及執行環境教育之推動與宣導事宜。 |
委員 | 教務主任 | 林雪琳 | 環境教育暨環境保護之推動事宜 |
委員 | 總務主任 | 林美娟 | 辦理校園環保實務及教具材料採購事宜 |
委員 | 衛教組長 | 賴美蘭 | 環境保護工作及資源回收事宜 |
委員 | 生輔組長 | 黃文彬 | 校園環境整潔檢視及汙染防治事宜 |
委員 | 校護 | 賴惠美 | 安全衛生教育、廚房衛生檢視事宜 |
委員 | 會計主任 | 採購費用之審核、支出事宜 | |
委員 | 教學組長 | 推動班級資源回收、環教融入教學活動 | |
委員 | 事務組長 | 校園美化綠化及資源回收 |
七、預期效益
(一)辦理家長環境教育宣導活動,合計一場次一小時,家長參與人數預計100人次,家長對環境教育能有更深入且正確的認識,並且在日常生活中實踐環境保護相關措施。
(二)辦理全校式學生環境敎育及災害防救教育等活動,合計三場次十四小時,學生參與人數預計400人次,能增進學生環境教育素養及災害防救等相關知能。
(三)辦理全校式教師環境教學研習二場次六小時,教師參與人數預計40人次,能增進教師之環境教學實務,提升學生環境學習之成效。
(四) 增進教職員工生與家長的環境知識,並進一步提升其環境覺知與態度,以期能將之轉化為具體行動,落實正向環境保護行為並有效解決生活上所面臨的環境問題。
八、經費來源
(一)辦理學生環境教育及災害防救教育等活動之費用,由本校學生活動相關經費支應。
(二)辦理家長環境教育宣導活動及教師研習活動之費用,由學校之相關經費支應。
九、獎勵與考核
(一)各項活動實施之後應確實檢討其成效,做為下一年度規劃及辦理之參考。
(二) 各項執行成果於101年12月底陳報「環保署環境教育管理資訊系統」
十、本計畫經校長核定後於101年度實施,修正時亦同。
承辦人: 教務處: 人事主任: 校長:
學務處: 主計主任:
總務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