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學進國民小學103年度環境教育實施計畫
一、依據
(一)環境教育法第19條規定,高級中學以下學校教職員工及學生,每年須參加4小時以上環境教育。
(二)經由環境教育提升全校師生對的當前環境敏感度,期盼引導更正向環境價值觀,培養對大自然環境珍惜之情懷,並產生更深入的環境保護行動。
二、計畫目標
(一)健全學校環境保護小組之運作,提升教職員工生之環境教育素養。
(二)發展學校本位環境學習課程,優選在地場域辦理戶外環境學習活動。
(三)全校式參與實施環境能源教育,養成感恩惜福愛物及友善環境素養。
三、實施對象
本校全體教職員工及學生,包含投保勞工保險或公務人員保險者。
四、執行期間
(一)103年 1 月 1 日至 103年12 月 31 日止。
(二)藉由演講、體驗、戶外參訪、影片欣賞及其他活動等,以深入淺出的方式介紹環境教育,促使教職員工生瞭解個人及社會與環境的相互依存關係。
五、內容要項及方法
(一)主題:參觀宜蘭綠色博覽會
進行方式:參訪
內容類型:自然保育
實施對象:學生與本校教職員工
預計期程:103年3月
時數:6小時
內容概要:配合環境教育與春季校外教學,參訪宜蘭綠色博覽會,了解自然保育的重要,進而落實在生活中。
預計人數:380人
進行地點:宜蘭武荖坑
預期效益:參訪綠色博覽會的各個主題館,從中了解環境各個面向,引導教職員工生身體力行節能減碳且愛護自然環境。
(二)主題:參觀員山香草菲菲
進行方式:參訪
內容類型:自然保育
實施對象:本校教職員工
預計期程:103年5月
時數:3小時
內容概要:透由實地參訪了解香草菲菲的生態環境、藉由DIY種植植物,引導種植物、愛植物,植物美化我們的環境。
預計人數:60人
進行地點:員山香草菲菲
預期效益:參訪員山香草菲菲,了解園區的生物多樣性,進一步思索香草植物在環境中的功用,具有環境教育的意義。
(三)主題:校園的自然觀察
進行方式:演講
內容類型:學校及社會環境教育
實施對象:本校教職員工
預計期程:103年9月
時數:3小時
內容概要:擬邀請宜蘭縣內生態保育專家,介紹校園的自然生態,引領教職員工了解校園生態之美。
預計人數:60人
進行地點:宜蘭學進國小
預期效益:以深入淺出的方式介紹校園生態,更進一步做好校園的生態教育,讓師生社區人士共同愛護我們的校園。
(四)主題:小小大森林
進行方式:體驗
內容類型:自然保育
實施對象:學生
預計期程:103年10月
時數:3小時
內容概要:將運用體驗自然活動,引導孩子親身體驗與探索,用雙眼微觀、雙手輕撫,用鼻嗅清香、耳聽蟲鳴,用純真的心感受自然的美好。
預計人數:60人
進行地點:羅東自然教育中心
預期效益:讓學生瞭解自然教育中心獨特的自然景觀及生態環境,進而達到環境教育的目的。
(五)主題:參觀利澤焚化廠
進行方式:參訪
內容類型:學校及社會環境教育
實施對象:學生
預計期程:103年10月
時數:3小時
內容概要:參訪宜蘭縣利澤焚化廠了解資源回收及垃圾分類的重要性。
預計人數:60人
進行地點:利澤焚化廠
預期效益:讓學生了解焚化廠功能與環境保護的關係進而達到環境教育的目的。
(六)主題:「看見臺灣」影片欣賞
進行方式:影片欣賞
內容類型:自然保育
實施對象:本校教職員工與學生
預計期程:103年11月
時數:3小時
內容概要:擬欣賞「看見臺灣」記錄片,透過我們的心、我們的眼來看臺灣這片土地,感受臺灣這片土地的美麗與哀愁。
預計人數:380人
進行地點:本校視聽教室,分年級進行
預期效益:讓本校教職員工生了解臺灣,學習觀察臺灣自然,進而愛護我們的環境。
六、權責分工
編組職稱 | 原職稱 | 姓名 | 負責事項 |
召集人 | 校長 | 王信義 | 綜理及督導環境教育之推動事宜 |
總幹事 | 學務主任 | 賴哲毅 | 規劃及執行環境教育之推動與宣導事宜。 |
委員 | 教務主任 | 林雪琳 | 環境教育暨環境保護之推動事宜 |
委員 | 總務主任 | 林美娟 | 辦理校園環保實務及教具材料採購事宜 |
委員 | 衛教組長 | 賴美蘭 | 環境保護工作及資源回收事宜 |
委員 | 生輔組長 | 林宏杰 | 校園環境整潔檢視及汙染防治事宜 |
委員 | 校護 | 賴惠美 | 安全衛生教育、廚房衛生檢視事宜 |
委員 | 會計主任 | 採購費用之審核、支出事宜 | |
委員 | 各班導師,科任教師 | 班級資源回收、環教融入教學活動 | |
委員 | 幹事工友 | 校園美化綠化及資源回收 |
七、預期效益
增進全校教職員工生的環境知識,並進一步提升其環境覺知與態度,以期能將之轉化為具體行動,落實正向環境保護行為並有效解決生活上所面臨的環境問題。
八、經費來源
(一)辦理學生環境教育,由本校學生活動相關經費支應。
(二)辦理教職員工環境教育宣導活動及研習活動之費用,由學校之相關經費支應。
九、獎勵與考核
(一)各項活動實施之後應確實檢討其成效,做為下一年度規劃及辦理之參考。
(二) 各項執行成果於103年12月底陳報「環保署環境教育管理資訊系統」
十、本計畫經校長核定後於103年度實施,修正時亦同。
承辦人: 教務處: 人事主任: 校長:
學務處: 主計主任:
總務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