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配合每月5日前提供上個月資源回收量數據予所在地鄉鎮公所Post author:賴美蘭Post published:2011 年 12 月 3 日Post category:其他配合設施主題:核報每月本校資源回收量時間:每月5日前方式:以固定格式黏貼回收商憑證傳真五結鄉公所相關內容4-5-配合經濟部水利署「加強政府機關及學校節約用水措施網路填報系統」填報2011 年 12 月 8 日104_四、2-3_推動宜蘭綠卡─學校環教行為的落實2015 年 10 月 24 日103_其他配合措施辦理情形_3-1_用電較去年比較2014 年 11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