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教育輔導團100年度辦理環境教育教學活動教案設計競賽開跑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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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國民中小學環境教育輔導團100年度辦理精進課堂教學計畫

環境教育教學活動教案設計競賽

 

壹、依據:

一、教育部100年度精進教學補助要點

二、宜蘭縣輔導團100年度辦理精進教學計畫

三、宜蘭縣100年度九年一貫國民教育輔導團計畫

四、宜蘭縣環境教育中程計畫(99-102年)

五、台灣二十一世紀議程國家永續發展願景與策略綱領

六、「加強學校環境教育三年實施計畫」

 

貳、計畫目標:

一、實踐精進教學計畫並提升學校教師教學能力之精進。

二、確實辦理「理論」與「實務」並重的教師研習,精進教師教學能力,豐富學生課堂學習與增進學習成就。

三、提升本縣教師將環境教育議題融入各類學習領域之行動能力。

 

參、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

二、主辦單位:宜蘭縣政府

三、承辦單位:宜蘭縣國民中小學環境教育輔導團、宜蘭縣大進國民小學

四、協辦單位:國立東華大學、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肆、經費來源:由教育部及縣政府輔助。

 

伍、徵選初審活動時間:即日起至1001024日止,逾期不再受理。

 

陸、收件地點與方式:請郵寄或親送至宜蘭縣大進國民小學教導處彭成文主任收(宜蘭縣冬山鄉大進村大進七路51號;聯絡電話(03)9512268)「附件二」請準備紙本一式三份,餘「附件一」、「附件三」、「附件四」請準備紙本一份,另附光碟一份(請參閱注意事項說明)。

 

 

柒、參加對象:本縣中小學教師(12班以上之學校請務必協助送件參加)

 

捌、徵選內容:

一、配合宜蘭縣年度重大教育議題,本次徵選內容主題涵蓋如下:「戶外教學」、「能源科技與節能減碳教育」、「防災教育」、「生物多樣性教育」與「社區環境行動教育」等五個面向,請務必註明參加類別。

二、為配合環境教育法四小時之課程或活動要求,課程設計節數至少四節以上。

三、應符合環境教育課程之理念,發揮活潑創意教學理念,精進教師課堂教學能力並能落實於教學中之教案事例。

四、可就學區或學校位處之鄉鎮範圍,選定數個具環境教育價值之地點或事物,規劃「戶外教學學習路線」之教學活動設計。

五、請依據「附件二」相關格式內容撰寫,如有「學習單」、「教學媒材」、「延伸學習」、「參考資料」及「教學成果」等資料可一併附上。

 

玖、徵選標準及評分方式:

一、評選標準:

()教學活動整體架構之完整性(30%)

()是否符合環境教育之概念(25%)

()實際運用之可行性及效益(25%)

()特色或創意(20%)

二、評選方式及獎項:

由承辦單位聘請專家學者暨實務工作者組成評審小組,針對教師作品進審查,遴選「特優」1名、「優等」2名,及「佳作」3名。

 

壹拾、頒發獎狀、禮券及表揚:

一、1001111日前完成評審程序,公告獲選之特優、優等、及佳作名單,並簽請各校依權責從優敘獎。

二、獎項及名額

獎項

獎狀及獎勵(禮券)

名額

特優

2,000

1

優等

1,500

2

佳作

1,000

3

三、各獎項名額,若因作品未達標準得從缺。

壹拾壹、承辦本計畫之工作人員依相關規定給予敘獎。

 

壹拾貳、本計畫陳本府教育處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壹拾參、注意事項:

一、徵選之作品可以以個人或團體形式報名,團體報名以三人為限。

二、請參選教師或團隊務必填寫「附件一、報名表」、「附件三、切結書」及「附件四、授權書」(附件三、四,每人填寫一張);「附件二、教案設計格式」紙本請準備一式三份;「附件二」完整內容與相關教學資源媒材,請另行燒錄成電子檔一份,並於光碟上註明作品名稱、學校與作者姓名。

三、設計作品之著作權屬創作者所有,但須授權予教育處指定之第三人得無償、不限時間、次數、地域或方法非營利之校園環境教育教育推廣使用,著作人並應承諾對教育處所指定之人不行使著作人格權。

四、設計作品須依智慧財產權、專利權等規定辦理,須為親作,教案之研發請勿抄襲或複製他人作品。引用資源或圖片等應特別注意智慧財產權相關規定,註明資料出處或來源,如有涉及使用智慧財產權之糾紛或任何權利之侵害時,由法院判決屬實者,則追回原發給之獎狀及獎勵,並應自負責任,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五、徵選作品及相關資料請一併提供電子檔,若有實際活動資料或輔助教材,也請一併附上,以供評審參考。

六、未盡事宜另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