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五結鄉學進國民小學加強學校環境教育三年實施計劃(96─98年)
一、依據:
(一)行政院環保署「加強學校環境教育三年實施計劃」。
(二)宜蘭縣政府96年3月27日府教體字第0960038405號函辦理。
(三)落實執行環境基本法第9條,普及環境保護優先及永續發展相關之教育及學習,加強宣導,以提昇國民環境知識,建立環境保護觀念並落實於日常生活中。
二、目標:
(一)改善環境,結合本地生態,推廣永續校園學習環境。
(二)推動永續生活教育,積極推動整潔教育、資源回收計劃及能源教育等,落實有環境責任之校園生活。
(三)配合「九年一貫課程」暫定網要、結合鄉土教材及環保教育,研發永續環境教材。
(四)結合社區自然生態,積極保護生態環境,尋求解決環境污染問題方法,善盡惜福愛物、關懷鄉土,美化環境之責任。
三、執行期間:96年1月1日至98年12月31日
四、計劃內容:
項目 | 內容 | 進行方式 | 執行單位 |
一、推動校園環境管理 | (一)訂定永續學校環境管理計畫 | 1.訂定並發展符合本校特色的永續學校環境管理計畫,營造健康、安全與關懷的校園環境。 2.結合家長及社區資源參與永續學校環境管理計畫的推動。 3.推動校園環境稽核實務,以強化校園環境管理。 | 總務處 |
(二)執行永續學校環境管理
| 1.採行綠建築觀念,建構及修繕房舍、設施、場所,並營造本土生物多樣性的校園生態環境。 2.妥善處理研究、教學、實習後之廢液及廢棄物,落實實驗室安全衛生教育。 3.定期取樣學校飲用水體送檢化驗,並委由專人或維修商依約定期維護管理。 4.輔導及訪視各級學校之校園污染防治情形,建立校園環境安全衛生及防災應變機制。 | 總務處 | |
(三)發揮環境保護小組組織 | 1.成立環境保護小組及發揮運作功能。 2.定期檢討環境保護小組工作推行及相關措施。 | 學務處 | |
二、落實環境教學 | (一)培育環境教育師資 | 1.鼓勵成立環境教育教師專業成長團。 | 教務處 |
(二)開發環境教育教材 | 1.設計學校本位環境教育教案,分享教學資源。 2.推薦環保輔助教材為課外讀物。 3.設置環境教育網頁,環境教育宣導專欄及場所。 4.善用校園環境資源,規劃校園環境教學步道。 | 教務處 | |
(三)舉辦環境教育教學活動 | 1.實施領域教學融入環境議題。 2.依不同年級自行設計及運用教育部、環保署編訂的環保輔助教材、教案及多媒體進行教學活動。 | 教務處 | |
三、推動校園生活環保 | (一)舉辦環保競賽及會議 | 1.舉辦環境地圖繪製、徵文、戲劇、網頁、書法、海報、有獎徵答及教學觀摩等活動。 2.舉辦環保教育宣導、研習會及工作坊。 | 學務處 |
(二)落實校園生活環保 | 1.推行校園垃圾減量、資源回收再利用(含參考書、制服、學用品、落葉及廚餘等)、辦公室做環保及節省能源等。 2.鼓勵學校使用再生能源、水資源回收再利用及省水電器材。 3.落實綠色採購方案,並加強校園辦理綠色消費。 4.成立環保社團及組織,進行校內外環保工作。 5.結合家長及社區資源,推動校園環保服務工作。 | 學務處 | |
四、普設環境教育設施 | (一)整合設置環境教育設施或場所 | 1.推動學校戶外教學或參觀環境教育場所及環保設施(如焚化廠、資源回收場等)。 2.運用校園閒置空間,設置環境教育學習場所(如二手商店、聚寶屋)等 | 學務處 |
五、預期效益:
(一)透過學校師生及家長的參與,共創符合永續發展,安全舒適的校園環境。
(二)執行環境教學,增進學生對環境知覺、技能、行動及價值觀。
(三)主動積極推動校園環境保護工作,增進學校成員環保行動力。
六、本工作計畫於執行時,得隨時修正、工作成效隨時檢討改進。
七、本計畫經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亦同
教務主任:
承辦人: 學務主任: 校長:
總務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