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 5-3 加強宣導家長接送學童等待3分鐘應熄火Post author:yujeanPost published:2013 年 11 月 29 日Post category:學校環境教育特色或創新作為5.3 加強宣導家長接送學童等待3分鐘應熄火 一、「機動車輛停車怠速熄火管理辦法與罰鍰標準,101年3-5月為宣導╱勸導改善期,自6月1日起經勸導未改善,並經紅外分析儀測試超過3分鐘以上未停等熄火者,其罰鍰標準為機器腳踏車:1500元;小型車:3000元;大型車:5000元。 二、請 大家落實車輛日常維修保養,改善空氣品質,請加入環保局自主管理公約,協助「停車等待請熄火、節能減碳空氣好、減少油耗又健康、避免罰單傷荷包」。 運用跑馬燈宣導 於家長接送區進行相關內容104_5-3 加強宣導家長停車應熄火2015 年 10 月 14 日107_4-1推動環教有功事蹟–榮獲行政院農委會水土保持繪本戲劇演出佳作2018 年 11 月 23 日108-4-7其他環教特色-辦理活動,使用環保餐具2019 年 11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