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士敏國小104學年度『生活教育-整潔節能秩序比賽』實施辦法
一、目的:
1、為維護校園整潔,培養學生愛護學校,維護公共衛生的公德心。
2、培養學生自治、自愛的態度及守法負責的精神,並激發爭取班級榮譽之心。
3、培養學生隨手關電燈、水龍頭的習慣,以達到節約用水、用電的目標。
二、方法:
1、整潔比賽評比以(1)外掃區—每天上午整潔活動時間自治鎮長評分,25%。
(2)資源回收櫃—每星期二環保小局長檢查各班回收櫃與
垃圾筒,25%。
(3)節省水電—省長於打掃時間、下課時間、吃午飯和午
休時間、飯後,檢查各班能適時適量關閉電燈,及班
級負責打掃的科任教室的電燈是否關閉與各班下課
與潔牙時間,是否能節約用水為主,25%。
(4)教室整潔—導護老師評分,25%。
2、秩序比賽評比以(1)放學路隊教室前整隊—糾察隊評分,25%。
(2)課間活動—秩序糾察隊,25%。
(3)望遠凝視—護士阿姨,25%。
(4)早自習教室—秩序導護老師評分,25%。
3、各班增設能源小尖兵與環保小天使的職務,請能源小尖兵負責關閉教室電燈
與水龍頭,環保小天使負責資源回收櫃的清潔與回收的確實。
4、各項比現成績,於當週五交由學務組長彙整。
三、獎勵辦法:
1、以全校為競賽單位,每週整潔及秩序各取一名優勝(成績相同時並列),於升旗時間頒發榮譽錦旗並於校網公告,該項錦旗懸掛一週後請於週五中午前交回學務組。
2、期末時統計學期整潔及秩序優良班級各一名,於休業式頒發禮券1000元以茲鼓勵。
四、經費來源:活動各項經費由學校相關經費支應。
五、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修正之。
六、本辦法呈請校長同意後實施,修正亦同。
承辦人:劉佩柔 教導主任:陳曼瑩 校長:李博文
宜蘭縣士敏國小
生活教育競賽評分表
週次:第
週 學生糾察隊員:
項目 | 整 | 秩 | 平 均 | ||||||||
班級 |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
一忠 | |||||||||||
二忠 | |||||||||||
三忠 | |||||||||||
四忠 | |||||||||||
五忠 | |||||||||||
六忠 | |||||||||||
備 註 | 1.評分時間:半天—8:00~8:30;全天—12:40~13:20 2.評分項目: ※ 整潔—教室內外環境整潔。 ※ 秩序-導師時間或午休時班級秩序。 3.基準分數80分,當週評分表請於週五午休交給學務組老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