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 5-3 加強宣導家長接送學童等待3分鐘應熄火Post author:yujeanPost published:2013 年 11 月 29 日Post category:學校環境教育特色或創新作為5.3 加強宣導家長接送學童等待3分鐘應熄火 一、「機動車輛停車怠速熄火管理辦法與罰鍰標準,101年3-5月為宣導╱勸導改善期,自6月1日起經勸導未改善,並經紅外分析儀測試超過3分鐘以上未停等熄火者,其罰鍰標準為機器腳踏車:1500元;小型車:3000元;大型車:5000元。 二、請 大家落實車輛日常維修保養,改善空氣品質,請加入環保局自主管理公約,協助「停車等待請熄火、節能減碳空氣好、減少油耗又健康、避免罰單傷荷包」。 運用跑馬燈宣導 於家長接送區進行相關內容105_5-3加強宣導家長接送學生等待3分鐘應熄火2016 年 11 月 15 日推廣每週一日蔬食運動2010 年 10 月 6 日104_5-5 加強師生空氣汙染防制宣導宣導2015 年 10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