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 3-8 定期將學校飲用水體送檢化驗,定期保養、維護及管理

三、8定期將學校飲用水體送檢化驗,定期保養、維護及管理。

 

1. 學校定期每三個將引用水體送檢化驗,並將結果公布張貼。

 2.  飲用水每月定期保養、維護及管理。

3.  設置學校飲用水管理維護辦法並確實實施。

宜蘭縣蘇澳鎮士敏國民小學飲用水管理維護辦法

壹、依據:飲用水管理條例(中華民國95年1月27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500011681號令修正公布)。

貳、目的:為確保飲用水水質,提升本校飲用水品質,維護學童健康,特訂立本維護辦法。

參、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宜蘭縣政府

二、主辦單位:宜蘭縣蘇澳鎮士敏國民小學

三、協辦單位:本校飲水機水質檢測及保養維護之廠商         

             (東典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佳霖企業社)

肆、實施時間:依管理維護計畫內容實施。

伍、管理維護項目及內容:

項目

時間

實施內容

備註

飲水機清洗及保養

每三月一次

機體內、外之清潔及濾水器之清洗更換濾芯等耗材

由承包廠商辦理

飲水機機體清潔

每月一次

機體外及周圍環境清潔

機體由承包廠商辦理

周圍環境由工友清理

飲水機故障維修

不定時

水電之故障處理及排除

由承包廠商辦理

飲水機水質檢驗

每三個月檢驗水質一次

一、二樓飲水機之水質檢測

由東典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檢測

清洗水塔

每年一次

校內頂樓雨水回收蓄水水塔

由承包廠商辦理

查驗維護紀錄

不定期

由本校總務單位派員不定時抽查維護並紀錄

 

 陸、本計畫經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承辦人: 康素娥              校長:李博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