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立凱旋國民中學班級生活教育競賽實施要點
100.09.05修訂
壹、實施目的:
一、指導學生實踐生活規範及國民生活須知事項,養成遵守校規、守法負責及自動自治的態度與習慣。
二、指導學生重視環境衛生,培養學生愛護學校,維護公共衛生的公德心。
三、指導學生養成互助合作的精神,與愛護團體的榮譽感。
四、因應時代變化,合乎現代化教育功能,培養九年一貫全人格的學生。
貳、實施項目:
一、整潔比賽
二、秩序比賽
參、評分辦法:
一、評分人員:值週教師及巡堂教師與學生幹部輪值。
二、評分項目及成績計算:
(一)、整潔
1、教室整潔(70%) (1)地面(含內陽台地板) (2)洗手台(含洗拖把處) (3)內、外窗戶(含落地窗與前後門) (4)黑板 (5)垃圾桶 (含資源回收) (6)電腦桌、講台與所有公用櫃 (7)走廊 (8)掃具(含雨具)擺放 | 2、打掃區整潔(30%) (1)地面垃圾、落葉 (2)地面積水 (3)窗檯、玻璃 (4)角落 (5)廁所:洗手台、地面、小便斗、 馬桶、盆栽、鏡面 |
(二)、秩序
1、上課秩序(50%) (1)學生秩序欠佳(任意發言、傳紙條等) (2)學生任意外出或走動 (3)學生上課看課外書籍 (4)學生上課趴著、睡覺 (5)學生分心、不注意聽課(情況嚴重) (6)上課情況優良,學習氣氛佳 | 2、午休秩序(50%) (1)教室桌椅排放整齊 (2)班級服裝一致 (3)黑板出缺席紀錄確實 (4)教室是否尚在打掃 (5)電源確實關閉 (6)同學確實午休 |
三、評分原則:基本分數八十分,評分採加、扣分結算。
四、成績統計以週五至隔週四為週期,結果於次週一公佈並廣播表揚。
五、評分結果:80分以上為「通過」;未達80分為「有待改進」。
肆、獎懲:
一、每週生活競賽,獲得前兩名之班級登記獎勵點數2點、獲得通過之班級登記獎勵點數1點。
二、學期中累積點數滿五十點之班級,可准予穿著合宜的便服(依據本校服裝儀容規範要點)至校一日,並於當日規劃活動慶祝(須事先向學務處申請)。學期中剩餘點數,可累積至其後學期直至畢業,而一直未能累積滿五十點的班級,不得向學務處提出替代獎勵活動。
三、全學期總成績,分年級計算,獎勵點數累積前二名者,給予嘉獎獎勵:
(一)、第一名:全班發給嘉獎兩次。
(二)、第二名:全班發給嘉獎一次。
(三)、平均分數低於八十分者,於該學期後之寒暑假返校打掃比其他班級多一次。
伍、本要點經行政會報討論通過,陳校長核可後實施,修訂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