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_宜蘭縣立凱旋國民中學班級生活教育競賽實施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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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立凱旋國民中學班級生活教育競賽實施要點

100.09.05修訂

壹、實施目的:

一、指導學生實踐生活規範及國民生活須知事項,養成遵守校規、守法負責及自動自治的態度與習慣。

二、指導學生重視環境衛生,培養學生愛護學校,維護公共衛生的公德心。

三、指導學生養成互助合作的精神,與愛護團體的榮譽感。

四、因應時代變化,合乎現代化教育功能,培養九年一貫全人格的學生。

貳、實施項目:

一、整潔比賽

二、秩序比賽

參、評分辦法:

一、評分人員:值週教師及巡堂教師與學生幹部輪值。

二、評分項目及成績計算:

(一)、整潔

1、教室整潔(70%)

(1)地面(含內陽台地板)

(2)洗手台(含洗拖把處)

(3)內、外窗戶(含落地窗與前後門)

(4)黑板

(5)垃圾桶 (含資源回收)

(6)電腦桌、講台與所有公用櫃

(7)走廊

(8)掃具(含雨具)擺放

2、打掃區整潔(30%)

(1)地面垃圾、落葉

(2)地面積水

(3)窗檯、玻璃

(4)角落

(5)廁所:洗手台、地面、小便斗、

馬桶、盆栽、鏡面

 

(二)、秩序

1、上課秩序(50%)

(1)學生秩序欠佳(任意發言、傳紙條等)

(2)學生任意外出或走動

(3)學生上課看課外書籍

(4)學生上課趴著、睡覺

(5)學生分心、不注意聽課(情況嚴重)

(6)上課情況優良,學習氣氛佳

2、午休秩序(50%)

(1)教室桌椅排放整齊

(2)班級服裝一致

(3)黑板出缺席紀錄確實

(4)教室是否尚在打掃

(5)電源確實關閉

(6)同學確實午休

三、評分原則:基本分數八十分,評分採加、扣分結算。

四、成績統計以週五至隔週四為週期,結果於次週一公佈並廣播表揚。

五、評分結果:80分以上為「通過」;未達80分為「有待改進」。

肆、獎懲:

一、每週生活競賽,獲得前兩名之班級登記獎勵點數2點、獲得通過之班級登記獎勵點數1點。

二、學期中累積點數滿五十點之班級,可准予穿著合宜的便服(依據本校服裝儀容規範要點)至校一日,並於當日規劃活動慶祝(須事先向學務處申請)。學期中剩餘點數,可累積至其後學期直至畢業,而一直未能累積滿五十點的班級,不得向學務處提出替代獎勵活動。

三、全學期總成績,分年級計算,獎勵點數累積前二名者,給予嘉獎獎勵:

(一)、第一名:全班發給嘉獎兩次。

(二)、第二名:全班發給嘉獎一次。

(三)、平均分數低於八十分者,於該學期後之寒暑假返校打掃比其他班級多一次。

伍、本要點經行政會報討論通過,陳校長核可後實施,修訂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