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_宜蘭縣立凱旋國中學生志工服務認證實施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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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立凱旋國中學生志工服務認證實施要點

壹、依據

依宜蘭縣政府教育處府教學字第1010132982號函頒「宜蘭區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高中高職免試入學作業要點」附件三「超額比序多元學習表現採計規範『3-2服務表現』」規定辦理。

貳、目的 

一、增進學生關心自己、關懷生活環境及參與公共事務的意願與熱忱。

二、輔導學生認識生命的意義,培養多元價值觀,啟發學生人文關懷的精神。

三、提供學生回饋學校、鄰里、社區及社會,從生活體驗中,落實五育均衡的全人教育。

參、對象

本校全體學生。

肆、服務範圍與服務時間

一、校內志工:屬全校性志工

(一)交通類:交通服務隊等關類型。

(二)環保類:全校性資源回收、環境整潔、環境糾察等相關類型。

(三)學術類:班級學科小老師(每班至多十六名),體育器材管理志工等相關類型。

(四)典儀類:司儀、音控、旗手、頒獎等相關類型。

(五)其他類:健促志工、各處室公差等相關類型。

編號

志工項目

名額

指導單位

1 

交通服務隊

交通導護志工

全校36名(分6隊)

生教組

2 

典儀服務隊

司儀

全校3名

生教組

音控

全校2名

旗手

全校4名(分2隊)

頒獎志工

全校2名

註冊組

3 

環保服務隊

環境糾察志工

全校8名 (分4隊)

環衛組

環境整潔志工

全校16名(分4隊)

資源回收志工

全校8名 (分4隊)

4 

健促服務隊

小護士

每班1名(全校18名)

環衛組

潔牙志工

每班1名(全校18名)

文宣志工

每班1名(全校18名)

海報志工

每班1名(全校18名)

5 

行政服務隊

器材管理志工

全校6名(分3隊)

體育組

文書志工

全校10名

教務處

輔導室

二、校外志工:持有內政部統一製發之志工服務紀錄冊,並依「志工服務法」規定,完成相關

服務訓練後所從事之志工服務,始得採計。

伍、認證與獎勵 

一、校內志工需任滿一學期且表現優異,經導師及業務負責教師提交名單,由學校認證。

二、校內志工每滿1學期可採計1分;校外志工每滿20小時可採計1分,五學期至多採

計3分。

三、校內志工可由導師及業務負責教師依實際表現酌予獎勵。

陸、本實施要點陳 校長核可後實施,修訂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