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立凱旋國民中學校外教學活動實施計畫
- 依據:
一、教育部101年11月7日臺國(二)字第1010200459號函教育部國民中小
學辦理校外教學實施原則。
二、本校102學年度上學期行事曆辦理。
貳、目的:為培養學生人文素養,活化課本知識,並結合環境、歷史教育,
增進學生生活體驗,特舉辦本次校外教學活動。
叁、辦理時間:102年10月4日(五)
肆、校外教學地點:長榮海事博物館、二二八和平紀念公園、國立台灣博物館。
伍、參與成員:本校八年級學生以及相關隨隊教師、行政人員。
陸、各班領隊:由各班導師擔任。
柒、帶隊教師之課務:擔任領隊之主任、主辦行政人員、班級導師以及科任教師
之課務均以公假棑代辦理。
捌、行程規劃:
時間
活動
07:45
學校正門口集合
08:00-9:30
出發-國道五號-國立台灣博物館
9:30-12:00
國立台灣博物館參訪
(分組導覽)
12:00-13:00
二二八和平紀念公園午餐(西點餐盒)
13:00-15:00
長榮海事博物館參訪
(分組導覽)
15:00-16:30
長榮海事博物館-國道五號-返家
玖、費用規畫:此次校外教學總計費用84960元,學生每人收費480元,177人
共計收費84960元。
項次
項 目
次數
數量
單價
小計
1
43人座遊覽車車資
1天
5車
13,000
65,000
2
停車費和過路費
1天
5車
452
2260
3
長榮海事博物館門票
1場
177人
100
17700
合計
新台幣 捌 萬 肆仟 玖 佰 陸 拾 零 元整
84960
拾、當日午餐:由學校營養午餐餐費購買餐盒。
拾壹、學生參觀完畢後,須完成校外教學作業學習單一張,填寫優良者將給予
榮譽卡五點以茲鼓勵。
拾貳、注意事項:
1.此為學校正式課程,原則上每位同學皆須參加,若不克參加者,須先行
向學校請事假,並由家長自行負責學生的去向及安全。
2.服儀規定:學生統一穿著運動服,其他服儀一律比照校內標準。
3.學生攜帶物品;健保卡、適度零錢、零食、雨傘、個人藥品。手機、MP3、
相機開放使用(但集合時禁止)。可背自己的背包。
4.學生需以小組行動,並注意校方宣布的集合時間與地點。
5.維護各公共場所、廁所之整潔。不可攀折花木、踐踏草皮或有損校譽之行
為表現。
6.注意上車秩序,依序上下,勿站立喧嘩,頭手不伸出車外。行車途中切
勿站立或隨意走動以維護安全。
7.注飲食衛生,勿亂買零食。
8.指定專車專人攜帶急救箱,並轉知各師以便應急。
9.學生若遇任何狀況,須隨時與師長聯絡,不得擅自離開園區。
10.各帶隊老師應攜帶學生名冊等用品備用。
11.各帶隊教師應負責處理偶發事件,有突發意外狀況應協調各隨行教師妥
為處理,並迅速與學校聯絡。
拾叁、本計畫陳請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