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_校外教學_長榮海事博物館、二二八和平紀念公園、國立台灣博物館_實施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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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立凱旋國民中學校外教學活動實施計畫

  1. 依據:

    一、教育部101年11月7日臺國(二)字第1010200459號函教育部國民中小

    學辦理校外教學實施原則。

    二、本校102學年度上學期行事曆辦理。

    貳、目的:為培養學生人文素養,活化課本知識,並結合環境、歷史教育,

    增進學生生活體驗,特舉辦本次校外教學活動。

    叁、辦理時間:102年10月4日(五)

    肆、校外教學地點:長榮海事博物館、二二八和平紀念公園、國立台灣博物館。

    伍、參與成員:本校八年級學生以及相關隨隊教師、行政人員。

    陸、各班領隊:由各班導師擔任。

    柒、帶隊教師之課務:擔任領隊之主任、主辦行政人員、班級導師以及科任教師

    之課務均以公假棑代辦理。

    捌、行程規劃:

    時間

    活動

    07:45

    學校正門口集合

    08:00-9:30

    出發-國道五號-國立台灣博物館

    9:30-12:00

    國立台灣博物館參訪

    (分組導覽)

    12:00-13:00

    二二八和平紀念公園午餐(西點餐盒)

    13:00-15:00

    長榮海事博物館參訪

    (分組導覽)

    15:00-16:30

    長榮海事博物館-國道五號-返家

    玖、費用規畫:此次校外教學總計費用84960元,學生每人收費480元,177人

    共計收費84960元。

    項次

    項  目

    次數

    數量

    單價

    小計

    1 

    43人座遊覽車車資

    1

    5

    13,000

    65,000

    2 

    停車費和過路費

    1

    5

    452

    2260

    3 

    長榮海事博物館門票

    1

    177

    100 

    17700 

    合計

    新台幣 肆仟 元整

    84960

     

     

     

     

     

     

    拾、當日午餐:由學校營養午餐餐費購買餐盒。

    拾壹、學生參觀完畢後,須完成校外教學作業學習單一張,填寫優良者將給予

    榮譽卡五點以茲鼓勵。

    拾貳、注意事項:

    1.此為學校正式課程,原則上每位同學皆須參加,若不克參加者,須先行

    向學校請事假,並由家長自行負責學生的去向及安全。    

    2.服儀規定:學生統一穿著運動服,其他服儀一律比照校內標準。

    3.學生攜帶物品;健保卡、適度零錢、零食、雨傘、個人藥品。手機、MP3、

    相機開放使用(但集合時禁止)。可背自己的背包。

    4.學生需以小組行動,並注意校方宣布的集合時間與地點。

    5.維護各公共場所、廁所之整潔。不可攀折花木、踐踏草皮或有損校譽之行

    為表現。

    6.注意上車秩序,依序上下,勿站立喧嘩,頭手不伸出車外。行車途中切

    勿站立或隨意走動以維護安全。

    7.注飲食衛生,勿亂買零食。

    8.指定專車專人攜帶急救箱,並轉知各師以便應急。

    9.學生若遇任何狀況,須隨時與師長聯絡,不得擅自離開園區。

    10.各帶隊老師應攜帶學生名冊等用品備用。

    11.各帶隊教師應負責處理偶發事件,有突發意外狀況應協調各隨行教師妥

    為處理,並迅速與學校聯絡。

     

    拾叁、本計畫陳請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