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大湖國小加強學校環境教育102~104學年度三年實施計畫
一、計畫依據:
(一)行政院環保署「加強學校環境教育三年實施計畫」
(二)落實執行環境基本法第9 條,普及環境保護優先及永續發展相關之教育及學習,
加強宣導 以提昇國民環境知識,建立環境保護觀念並落實於日常生活中。
二、執行期間:102年1月1日至104年12月31日
三、計畫目標:
(一)透過教育歷程,培養學生保護及改善環境所需知識、態度、技術及價值觀。
(二)建立學生環境倫理觀念與參與環保的共識,促使學生產生環境思維與環境行動。
(三)美化綠化校園,變化學生氣質,陶冶高尚情操,提供教學需要,促進教育功能。
(四)改善環境,結合本地生態,營造與大地融合自然情境,讓校園成為生態探索的園地。
(五〉積極推動整潔教育、資源回收計劃、能源教育等校園環境教育計畫,並整合學校與社區資源,將環境保護的觀念,落實在學生的日常生活中。
(六)倡導珍惜資源,確立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互益互存的理念。貫徹資源
回收工作,保護生態環境,積極尋求環境污染問題解決之道,善盡惜
福愛物、關懷鄉土、美化環境之責任。
四、計畫項目、內容及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