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立內城國民中小學(國中部)實驗室安全守則
一般安全衛生守則
1.實驗室內禁止跑步嬉鬧、進食及從事與實驗無關的活動。
2.實驗室應保持整潔,務求藥品儀器各得其所,地板應無油污、水或其他易致滑跌之物質。
3.實驗室內嚴禁抽煙。
4.避免單獨一人於實驗室操作危險實驗。
5.儀器應穩固地安置,以防震動;會產生過度噪音的儀器應以隔音板隔絕之。
6.各類儀器或電氣設備均須有接地線。
7.電源使用不可過度集中超過負荷。
8.不可用沾濕的手操作電氣設備。
9.加強有關電氣設備檢查及保養,保養前並應關掉電源。
10.遇有電氣火災或重大電氣故障時,應先切斷電源再行處理。
11.非經許可,不可擅自操作各項設備。
緊急應變措施
1.遇任何災害,請立即通知學務處辦公室,若無人應答,請立即通知保健中心。
2.遇火災之緊急應變措施:
◆關閉總電源及瓦斯,並儘速移開周圍之易燃物。
◆通知現場人員疏散。
◆確認火災種類,選擇實驗室內適當之滅火劑滅火。
◆如火勢繼續擴大,應立即打『119』電話給消防隊請求協助滅火。
◆若引起爆炸,則因爆風,飛散物的破壞,可能導致第二次事故或繼續爆炸之危險,故應儘速撤離。
◆疏散時應隨手將門關上,以防止火、煙的擴散。若門板很燙,不可以手為之。進入樓梯時也應隨手帶上安全門,以阻止火災之蔓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