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本縣100年度國民小學能源教育創意教案競賽」計畫乙份,鼓勵師生踴躍報名參加。

說明:
一、依據經濟部能源局輔導學校推動能源教育計畫辦理。
二、本活動期透過教具教案之設計,讓學生經由實際操作,理
解無形的能源抽象概念,進而增進能源知識與培養節約能
源的習慣。
三、參賽對象:縣內各公、私立國民小學教師、代理教師、代
課教師及實習教師皆可報名參加。
(一)學校班級數24班(含)以上:高年級組、中低年級組至
少各送一件。
(二)學校班級數6-23班:可任選一組參加,至少送一件。
四、報名方式:即日起至100年5月20日止(郵寄者以郵戳為憑

(一)請參賽者將報名表、完整教案、切結書、智慧財產權轉
移授權同意書紙本一式一份(附件1-4),寄至宜蘭縣
岳明國小陳怡玲老師收(宜蘭縣蘇澳鎮嶺腳路140號)
五、若有相關疑問請電洽岳明國小陳怡玲老師03-9903044分機
14。

宜蘭縣「100年度國民小學能源教育創意教案競賽」計畫

100.4.28

壹、   依據

一、      經濟部能源局100年度「輔導學校推動能源教育計畫」。

二、      宜蘭縣岳明國小100年度能源教育重點學校計畫。

三、     100年度全國國民小學能源教育創意教案競賽競賽須知。

貳、   目的

一、       透過搭配教具之教案設計,在能源教育中融入「做中學」的精神,讓學生藉由實際的操作,理解無形的「能源」抽象概念,進而增進能源知識及培養節約能源習慣。

二、       本競賽得獎之優秀創意教案將於「能源教育資訊網」提供下載,作為全國各國民小學推動能源教育教學之參考。

參、   辦理單位

一、       指導單位:經濟部、教育部

二、       主辦單位:經濟部能源局、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三、       承辦單位:宜蘭縣政府教育處

四、       協辦單位:宜蘭縣岳明國民小學

 

肆、   參賽對象
縣內各公、私立國民小學教師、代理教師、代課教師及實習教師皆可報名參加。

一、      24班(含)以上學校高年級組、中低年級組至少各送一件。

二、      6-23班學校可任選一組參加,至少送一件。

 

伍、   競賽說明:
   
本競賽為100年度全國國民小學能源教育創意教案競賽之初選。
    由本縣岳明國小進行徵件,並聘請專家進行書面評選,選出參賽件數前30%優秀教案推薦給國立台灣師範大學參加複選、決選。

 

陸、   報名方式

一、時間自即日起至100520日(五)(郵寄者時間以郵戳為憑)

二、報名表(附件1)、完整教案(格式如附件2)、切結書(附件3)、智慧財產權轉移授權同意書(附件4)紙本一式一份於上班時間親送或郵寄至宜蘭縣岳明國民小學陳怡玲老師(宜蘭縣蘇澳鎮嶺腳路140)

三、若有相關疑問敬請電洽03-9903044#14 岳明國小陳怡玲老師。

 

柒、   競賽內容:

一、教案主題:

1.     主題自訂,須將能源教育融入現行課程中,發揮創意,並搭配至少1組教具與學習單之設計。(請注意:「環保」、「資源回收」、「吃素」、「省水」等並非本競賽之主題)。

2.        教案設計所安排之教學時間以2節為上限(每節約40分鐘)

 二、教案格式:

1.      請以A4Word格式製作,以10頁為上限(附件資料含學習單則無頁數限制)。

2.      教案內容應包含「教案名稱」、「領域主題」、「教學時間」、「設計理念」、「教學對象」、「教學目標」、「能力指標」、「教學材料準備」、「引起動機」、「課程內容」、「參考資料」與「學習單」,詳情請參考教案格式(附件2)及教案範例(附件5)。

3.      參賽教案編撰時所有參考資料均需註明出處,並且隨文標明清楚,以維護智慧財產權。

4.      評選標準

項次

書面評選(岳明國小)

決選(薦送國立台灣師範大學)

比例

1

與主題符合程度

整體設計之創意與完整性

20

2

教具搭配之適切

30

3

整體設計之完整

實際教學實施情形

30

4

學習單之創意

20

 

捌、   競賽獎勵

    一、本縣初選:

按年級分為國小高年級組、中低年級組,各組擇優錄取(依參加件數30%比例錄取)

1.            第一名一件:禮券2000元,獎狀一張

2.            第二名二件:禮券1500元,獎狀一張。

3.            第三名三件:禮券1000元,獎狀一張。

4.            佳作三件:禮券600元,獎狀一張

上述各獎項得視情況從缺,得獎者由主辦單位另行通知領獎方式。

 

二、全國決選:
1.
特優乙位:頒發獎金新臺幣伍萬元及獎狀乙幀。

2.      優等乙位頒發獎金新臺幣參萬元及獎狀乙幀。

3.      甲等乙位:頒發獎金新臺幣貳萬元及獎狀乙幀。

4.      佳作數位:頒發獎金新臺幣伍仟元及獎狀乙幀。

5.      入選獎:進入複選前30%之參賽者頒發獎狀乙幀。

上述各獎項得視情況從缺,得獎者由主辦單位另行通知領獎方式。

 

玖、   注意事項

一、      每件參賽教案由1人編寫,且每人參賽教案以1件為限。

二、      參賽者應保證其參賽作品為原創作品、無抄襲仿冒情事,且未曾獲得其他競賽獎項者,並需簽立切結書(附件4。如經發現參選者違反規定,得取消其參賽資格;若為得獎作品,除追回已頒發之獎狀與禮券,並公告違規事宜。如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參賽者應負完全法律責任,不得異議。

三、      主辦及執行單位於非營利目的之宣導範圍內,得將參賽教案編輯或重製後,不限時間、地點、次數作為公開播送或推廣之用,請參賽者繳送智慧財產權轉移授權同意書(附件5

四、      凡經審查得獎之教案,於此次活動以外之媒體刊載、或宣傳使用時,均需註明該教案曾經參加本次活動得獎。

 

壹拾、 重要時程

項次

項目

時間

執行單位

1

初選收件截止日

100520日(五)

宜蘭縣

岳明國小

2

初選評選並公布進入複選名單

100610日(五)

3

進行複選並公布決選入圍名單

100624日(五)前

國立臺灣

師範大學

4

決選材料費請領

10071日(五)

5

實地評選

1009~10

6

召開決選會議

1001020日前

7

公告得獎名單

1001028日(五)前

8

頒獎

全國能源教育週(10/31~11/6

:初選及複選評選結果將於「能源教育資訊網」公告(http://energy.ie.ntnu.edu.tw ),決選實地評選時程將另行通知。

壹拾壹、          經費:由本縣100年度國民小學能源教育創意教案競賽計畫活動經費支付,詳如經費概算表。

壹拾貳、          獎懲:辦理本計畫有功人員依據「宜蘭縣公立中小學及幼稚園授權獎懲案件處理要點」第六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獎勵。

壹拾參、          本計畫陳奉  縣長核定後公布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