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立內城國民中小學103學年度
學校整潔活動實施計畫
一、依據:本校103學年度校務實施計畫暨學生事務處行事曆辦理。
二、實施目的:為達到校園環境整潔,以期全校師生有一優良學習環境,並培養學生愛清潔的好習慣。
三、辦理單位:學生事務處衛生組。
四、實施時間:
(一)星期一至五:7:35am-7:55am打掃外掃區。
(二)星期一,二,四,五:中午潔牙後午休前做人工垃圾的重點整理。
(三)星期一,二,四,五:3:10pm-3:20pm打掃教室(含廁所重點整理)
(四)學期初、學期末視實際需要進行大掃除。
五、實施範圍:
(一)一年級、幼稚園−負責該班整潔。
(二)二、中、高年級、國中部−負責該班整潔及公共區域。
(三)視聽教室、活動中心劃分為班級區域,由班級負責打掃,逢大型活動之前及善後工作再分派公差班支援。
六、實施對象:
(一)全校師生。
(二)級任老師:就各班抽籤分配的打掃區域督導學生確實做好整潔工作並指導學生整潔活動要領。
(三)科任教師:負責自己科任教室的整潔維護(含垃圾處理)。
七、督導考核:
(一)廁所清潔衛生定期考核。由衛生組組長及環保署長進行評比工作,於每月第一個星期一頒發獎牌給表現優良班級。
(二)教室之整潔維護列入每週生活競賽活動評比,於每星期一由生教組頒發獎牌給表現優良班級。
(三)糾察隊登記邊走邊吃、亂丟紙屑。破壞環境整潔違規同學,被登記三次以上者,通知該班導師,以糾正其不良行為,並視情況委以校園整潔服務。
八、實施內容:
(一)廁所清潔維護依廁所清潔維護辦法實施,詳如附件一。
(二)廁所評分表,詳如附件二。
(三)公共區域清潔分配依學校公共區域清潔分配圖,詳如附件三。
(四)校園環境整潔維持需加強問題處理流程:
1.衛生組例行性檢查,口頭提醒負責打掃班級與班級導師需加強部份,並請該班在期限內完成改善。
2.校長、主任巡視發現需加強部份,則以書面通知負責打掃之該班與班級導師馬上改善處理(需緊急處理者也會直接聯絡導師)。
九、獎勵:依實施辦法之內容,另訂各項獎勵內容。
十、本實施計畫陳請 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承辦 主任 校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