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訂定之「補(捐)助環境教育機構及環境教育設施場所申請認證須知」,並自即日生效。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0年7月22日臺環字第1000127589號書函辦理

二、為鼓勵社會各界申請環境教育機構或環境教育設施場所之
認證,該署研訂相關經費補助須知,請自行至該署環境教
育管理資訊系統/下載專區/補(捐)助環境教育機構及環境
教育設施場所申請認證須知下載,網址:http://eeis.ep
a.gov.tw/front/DlZone.aspx。
三、有關環境教育機構及環境教育設施場所認證及管理辦法,
請至前述網站相關法規處查詢。
四、相關申請疑問請洽該署陳孝仲先生,電話:02-23117722
分機2722。
五、另教育部環保小組網站資料下載區(http://www.edu.tw/e
nvironmental)亦提供學校及部屬機關執行環境教育法相
關問答集可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