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獎勵機制

內城國小「時光寶貝」榮譽制度獎勵辦法

96.09.05訂定

97.09.03修定

99.05.18修定

一、目的:整合校內、外資源,藉由獎勵措施,鼓勵學童優良表現。

二、辦法:

 1、獎勵標準,由導師或業務承辦老師認證蓋章,學生累積個人優異表現。

 2、每學期末,統計每位學生之優異表現點數,每100點可換取一張摸彩劵,參與期末摸彩。點數未用完者可累計到下學期使用。

  3、由承辦老師認證蓋章:

 

 

學藝競賽

體育

校 內

參加獎

10

第三名30

第二名50

第一名

100

鄉 賽

參加獎30

第三名100

第二名150

第一名

200

縣 賽

參加獎30

入選

50

佳作

60

第五~八名100

第四名150

第三名200

第二名300

第一名

400

全 國

參加獎100

第三名400

第二名500

第一名

600

生活表現

禮貌

經獲得當週推薦者,可獲得20點

好人好事

經獲得當週推薦者,可獲得20點

拾金不昧

當月拾獲1~10元者加10點;11~20元者加20……以此類推,但最多一次以200點為限

車隊路隊

表現優良者(包含禮貌周到、好人好事和車隊路對表現)每週由學生活動組直接給予加10點。

早到或不排路隊者則每乙次扣點數10點。

音樂

樂隊、古箏、直笛、陶笛

升旗認真演奏每週可獲5

校內演奏10點,代表學校至校外演奏30

環保

義工

認真負責學期末給予30點。

回收

依環保辦法給予點數

環保小署長

認真負責學期結束給予100點。

其他活動

衛生

含氟潔牙一月30

閱讀

閱讀一本5~10點

親師活動

家長參加學校舉辦的親師活動,學生可加100點予以鼓勵。


三、相關經費:由社教、家長會、環保回收等相關經費支應。

四、本辦法經教師會議討論後,呈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學期末會公開表揚並以摸彩方式予以鼓勵與分享其對環保工作之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