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順安國民小學自然教室使用管理辦法
一、目的:
(一)發揮專科教室使用功能,落實自然科學教育之教學及發展。
(二)有效維護自然科學教學設備,以充分發揮各項教學設施功能。
二、原則:
(一)專人管理、專責維護。
(二)全天開放、方便使用。
(三)定期盤查、立即改進。
三、辦法:
各年級上課使用時間由教學組於排課時統一編排,各班級依排定時間使用,如有變動,須事先至教學組登記,並知會管理人員。
(一)專科教室內各項教學設備,除於總務處完成財產登記,並由教具室設備組幹事依序編目上網,教具室並備有教具借用登記簿,設備組不定期盤點,期末定期清查。
(二)專科教室由設備組及授課教師協助管理,負責聯繫協調教室使用活動,設備組幹事負責室內各項設備之維護及管理。
(三)易燃物品及化學藥物、實驗器材之使用,課前由教師親自準備,並於課內說明後,指導學童正確使用,化學藥物嚴禁學童任意取用,易燃物品及化學藥物,下課時教師統一收齊保管。
(四)各項實驗器材及教學設備統一置放於教師準備室內,除教師外,學生不得擅自進入,教師使用之教學用品隨時與設備組聯繫補充。
(五)各項設備如有損壞,隨時與總務處聯繫專人維修。各類化學藥物逾期處理於報核後交設備組教師適切處理。
(六)各自然實驗準備室由設備組幹事於上、下午放學後清點並上鎖,上課前開啟並檢查室內狀況。
(七)自然教室整潔由衛生組指定班級負責,準備室整理與整潔工作由教務處幹事及工友共同負責。
四、本辦法呈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