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學年度宜蘭縣礁溪國小垃圾分類實施辦法
一、實施目的:
(一)培養全校師生環境保護觀念、養成垃圾分類處理的習慣,以美化環境。
(二)落實發揮教育領導社會的功能,培養同學建立資源回收,使之再造再利用的觀念。
(三)減少垃圾量、消除髒亂、維護整潔、防治公害、以提高生活品質。
二、實施對象:本校全體教職員工及學生。
三、實施場所:本校各處室、班級教室。
四、實施原則:
(一)宣導:
1、聘請專家專題演講。
2、利用影片、海報、解說,示範等方式加以宣導。
3、擇期做全校性有關垃圾分類常識研討。
(二)督導與考核:
1、各班由衛生股長及環保股長督導同學做好分類工作。
2、訂定生活教育比賽辦法,激勵同學愛護群體觀念,爭取榮譽。
3、生活榮譽競賽,整潔評分由各班環保尖兵負責。
4、衛生組長及導師作不定期抽查各班執行情形,並加以督導。
五、垃圾依其性質、分類如下:
分類項目 | 內容 | 處理方法 |
一般垃圾 (可燃性) | 木.樹葉.布. 竹類.玻璃. 果皮.粉筆. 髒衛生紙. 口香糖…. | 直接放置於垃圾桶→垃圾子車 木.樹葉.果皮→活動中心後面堆肥 |
鐵鋁罐 | 鐵鋁罐. 鋁箔包 | 喝光→抽吸管→清洗→壓平→資源回收室。 喝光→抽吸管→清洗→壓平→ 摺疊(於果汁盒內) →資源回收室。 |
塑 膠 類 | 塑膠瓶 礦泉水瓶 | 喝光→清洗→抽吸管→壓平→資源回收室。 |
廢 紙 類 | 大小紙張. 紙杯.碎紙. 報紙. | 壓平→鋪平→摺疊成A4寬→ 以繩子捆綁好→資源回收室。 |
六、實施方式:
(一)非資源垃圾應每天清理,並攜至垃圾車儲放,以待清運。
(二)紙製品扯平舖平放空,瓶類、金屬罐內容物應先倒掉並清洗乾淨。
(三)資源垃圾,由專人(衛生股長或環保股長)送至資源回收室(聚寶屋)儲放。
七、資源回收及倒垃圾時間:
星期一、二、四、五 07:50 ~ 08:10 、 15:40~15:55 ,星期三11:10~11:20直接送至聚寶屋,由綠色小尖兵及衛生組督導回收。
※ 其他特別需要時請向衛生組接洽,否則恕不受理。
八、資源垃圾回收處理:
(一)由各班垃圾分類負責成立處理,處理資源垃圾。
(二)所得款項撥為辦理學生活動用或購置垃圾袋供各班使用。
九、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訂之。
衛生組長:黃貞翡 學務主任:陳憲雄 校 長:林稹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