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礁溪鄉礁溪國民小學103學年度節能減碳計畫
壹、依據:宜蘭縣政府97年7月1日府教體字第0970084097號函
貳、目的:
一、培養學生良好生活習慣,進而影響家庭及社區的成員。
二、全體師生能養成正確的環境倫理,落實環境教育政策,推動節約能源運動。
三、加強學生對能源危機的體認進而珍惜水、電資源。
參、組織編制:
一、成立本校「節約簡碳推動小組」,由校長擔任召集人,其任務在於推動校園節能教育,並定期檢討工作之推行及負監督之責任,
並置能源管理人員一名。
二、成員:本校全體同仁及師生。組織如下:
召集人
校 長
審核、督辦本校節能推動教育及成效
能源管理人
總務主任
規劃計畫及執行
委 員
事務組長
能源法令宣導、計畫執行、成果彙整
委 員
教務主任
節能教育相關活動宣導、執行
委 員
學務主任
節能教育相關活動宣導、執行
委 員
輔導主任
節能教育相關活動宣導、執行
組 員
教 師
督促學生並執行節能教育
組 員
學 生
節能教育執行
肆、方案:
一、配合節令氣候,辦理能源教育,推廣節約能源做法。
二、鼓勵一週一日不開汽機車,推動健康日活動。
三、每日中午關燈一小時
四、執行綠校園計劃,推動環境教育工作。
五、每週一午餐全校素食日。
六、節約用電辦法:
1.下課時,教室內除級任教師批改作業外,一律關燈。
2.視聽教室、會議室、活動中心、實驗室等專科教室,使用完畢後即行關燈。
3.早上十時以前,下午四時以後,辦公室教室請盡量關閉冷氣電風扇。
4.設有冷氣之場所,依政府規定,室溫未達28℃時,一律關閉。
5.放學前,請將教室內電器插頭拔掉,以節約用電。
6.走廊川堂燈光夏季下午6時、冬季下午5時以後才可打開。
7.日光燈管兩端變黑時,請即向總務處登記更換,以維持燈具效率。
8.校園內白飭燈泡逐步淘汰
七、節約用水辦法:。
1.各班級從日常生活中指導學生,養成節約用水的習慣。
2.裝設省水龍頭。
3.各班教室洗過拖把之廢水,請回收作為各班教室前花圃澆水。
4.其他廢水請儘量回收,二次利用作為栽植花木用水。
5.定期檢查全校供水管線系統,防止漏水,隨時檢修。
八、考評獎勵:
1.鼓勵全體師生,養成隨手關燈關水習慣,並請小組成員進行糾舉
不良行為。
2.不定期考評,對節約用水、用電卓有成效之班級適時給予獎勵。
3.對進行能源教育卓有成效之教師給予表揚或報府敘獎。
伍、本辦法簽請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