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3-1 一百學年度宜蘭縣礁溪鄉礁溪國小『環境教育保護小組』設置要點

宜蘭縣礁溪鄉礁溪國小一百學年度『環境教育保護小組』設置要點

一、依據:八十一年五月十八日教育部頒「教育行政機關及所屬各級學校暨附屬機構環境保護小組設置要點」。

二、主旨:

、健全學校環保組織,發揮環保教育功能。

、推動環保教育,增進環保意識,使人人體認環境保護的重要性。

、培養師生對環境保護的責任與正確的態度。

三、組織與職責:

、設主任委員一人,由校長兼任,綜理全校環保教育推展有關事宜。

、設副主任委員兩人,依工作性質分別由兩處主任兼任,其職責為:

 

學務主任:(1)擬定環保教育計劃、訂定工作進度、成立「環保教育中心」全面推展環保工作。

(2)蒐集環保資訊,充實環保教材,加強環保教學。

總務主任:(1)加強校園綠化美化,改善環保教育設施,並做好節約能源工作,

           改善飲水設備。

(2)配合親職教育與社區活動機會,向家長宣導環保的觀念與做法。

、設執行秘書一人,由衛生組長兼任,為環保工作的核心。

(1)依實施計劃、工作進度,負責聯繫協調各處室及有關老師,確實徹底執行。

(2)輔導班級環保小尖兵,每天做好校內整潔之維護及查察並協助

(3)辦理垃圾分類、垃圾減量和資源回收工作。

(4)舉辦與環保教育有關之各項學藝競賽活動。

、設置委員七人:

衛生組長:負責環境衛生及〔登革熱〕防治事項。

活動組長:製作環保宣導海報,規劃環保教育專欄。

教師:配合工作要項督導學生做好環保工作。

、設置顧問團:由家長會會長、副會長兼任,配合並支援〔環境教育保護小

                    組〕各項措施。

四、工作重點:

、擬訂校園環保實施計劃。

、蒐集環保教育資訊,充實環保教材、教具。

、加強環保教育宣導及教學,規劃環境教育設施。

、加強校園綠化美化,提供良好學習環境。

、加強環境衛生,撲滅〔登革熱〕病媒蚊。

、設置資源回收室推動垃圾分類、垃圾減量、資源回收,擴及社區。

、校園環境污染及噪音管制。

、舉辦有關環境教育之各項活動。

、設置〔環保教育中心〕於圖書室一角,提供諮詢、資料及支援服務。

10、執行上級單位推行環保教育有關事項。

五、督導與考核:

、年度工作計劃列入學校行事曆,依進度確實執行,並嚴加考核。

、環境教育保護小組於每周之行政會議中,由校長為召集人,就預訂工作執行情形提出檢討,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

、每週配合導護組天天實施環境衛生檢查,績優班級於下週頒獎表揚。

、由學務主任、衛生組長、值週導師,組成考核小組,定期或不定期考核執行成效,並公佈班級成績。

六、本辦法經校長核可後公布實施,修正時亦同。

     承辦人:吳進財            學務主任:   林光志              校長:林稹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