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於每月5日前提供上個月資源回收量數據(含憑證)予所在地鄉鎮市公所Post author:林慧甄Post published:2014 年 11 月 18 日Post category:其他配合措施時間:全年 參加對象:全校師生 活動地點:本校校園 活動內容:配合於每月5日前提供上個月資源回收量數據(含憑證)予所在地鄉鎮市公所。 ———————————————————————相關內容積極參與或辦理「廢乾電池回收工作計畫」2014 年 11 月 18 日校園用水用電較去年度負成長2%以上,且有具體成效者2013 年 11 月 11 日校園用水、用電較去年度負成長2%以上,且有具體成效者,每項1分。用水、用電度數負成長5%以上者,每項2分2014 年 11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