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於每月5日前提供上個月資源回收量數據(含憑證)予所在地鄉鎮市公所Post author:林慧甄Post published:2014 年 11 月 18 日Post category:其他配合措施時間:全年 參加對象:全校師生 活動地點:本校校園 活動內容:配合於每月5日前提供上個月資源回收量數據(含憑證)予所在地鄉鎮市公所。 ———————————————————————相關內容校園用水、用電較去年度負成長2%以上,且有具體成效者,每項1分。用水、用電度數負成長5%以上者,每項2分2014 年 11 月 18 日實際行動參與解決地方環境問題之事蹟2014 年 11 月 18 日配合於每月5日前提供上個月資源回收量數據(含憑證)予所在地鄉鎮市公所。2010 年 10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