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 配合於每月5日前提供上個月資源回收量數據Post author:游豐瑞Post published:2012 年 11 月 28 日Post category:其他配合措施時間:全年參加對象:全校師生活動地點:本校校園活動內容:配合於每月5日前提供上個月資源回收量數據(含憑證)予所在地鄉鎮市公所。 ———————————————————————相關內容積極參與或辦理「廢乾電池回收工作計畫」2013 年 11 月 12 日校園用水用電較去年度負成長2%以上,且有具體成效者2013 年 11 月 11 日105年度環教考評-1-1環境教育、校園做環保及節能減碳等公告2016 年 11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