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1-4 環教認證合格人員,推動環教工作Post author:maryPost published:2017 年 8 月 1 日Post category:行政與管理 環境教育認證合格人員說明:本校兩名同仁積極參加環境教育24小時研習,並依中央及縣府規定參加申請環境教育認證合格人員,於104年核可通過,取得環境教育認證合格人員,並能積極推行學校的環境教育工作。 相關內容105-1-3 依據環教法規定,按時網路申報當年度環境教育計畫2016 年 1 月 29 日100年第二次環保工作小組會議2011 年 3 月 8 日105-1-8 環保小義工期末頒獎2016 年 7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