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大同國民小學
加強學校環境教育三年實施計劃(99-101年)
一、 依據
(一)行政院81環字第36451號函核定「環境教育要項」。
(二)落實執行環境基本法第9條,普及環境保護優先及永續發展相關之教育學習,加強宣導,以提升國民環境知識,建立環境保護觀念並落實於日常生活中。
(三) 宜蘭縣政府97府教體字第0970028599號函辦理。
(四) 參酌本校環境條件之需要。
二、 目標
(一)透過教育過程,提供學生獲得保護及改善環境所需之正確態度技能及價值觀。
(二)以人文理念和科學方法致力於自然生態的保育及環境資源的合理經營,以保障人類社會的永續發展。
(三)倡導珍惜資源,確立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下簡稱環保)以互益互存之理念,使全民能崇尚自然,實踐節約能源,愛物及減廢的生活方式。
(四)推動環境倫理與主動積極之環境行動,以提昇生活環境品質。
(五)將永續發展與環境保育的理念融入於學校本位課程中,透過領域教學與研習進修活動,促進師生與家長了解人與環境之間的關係,增進其知識、態度、技能及價值觀,進而實踐於日常生活中。
(六)藉由教學農園的運作,促進資源循環及社區與校園之互動、交流。
(七)結合社區資源與地方特色,擴展生態教學場所、規劃生態之旅,培養學生對環境的興趣及學習欣賞環境。
三、實施原則
一、垃圾分類應重視持續性並顧及學生平時習慣之養成。
二、環境教育之對象是全民性的,除指導學生外,再針對社區民眾實施環境教育。
三、環境教育的內容除注重環境危機外,對於環保意識的養成,應加以重視;並注重目前之環境問題及未來可能發生的環境問題。
四、環境教育除了全校師生共同參與投入外,並負社區民眾環境教育之責。
四、 實施內容
(一)運用環境教育教材進行教學活動
1.辦理融入式教學活動:
(1)各領域自行設計教案及教學活動。
(2)運用教育局及環保署編定之環保輔助教材進行融入式教學活動。
(3)指定環保輔助教材為師生必讀課外讀物。
(二)推動校園環保活動
1.推動永續學校環境管理:
(1)校舍營繕應融入整體環境規劃設計理念。
(2)規劃校園生態植物園區學習活動。
2.推動校園環境管理計畫:
(1) 建立校園資回收系統,落實資源回收工作。
(2) 各單位應落實辦公室做環保的工作,推動再生紙利用。
(3) 推動學校廚餘與落葉回收。
3.舉辦環保競賽展覽活動:
(1) 舉辦班及資源回收評比競賽。
(2) 結合環保時事更新環保公布欄資料,擴充孩童的環保知識。
(3) 舉辦環保創意海報製作。
( 三 )辦理環境教育教學活動
1.校內環境教育教學活動:
(1) 每學期舉辦二次環保教育宣導活動。
(2) 舉辦跳蚤市場活動。
2.校內環境教育教學活動:
(1) 辦理保護家園之旅-社區服務活動。
(2) 辦理校外教學參觀-參觀垃圾焚化廠、污水處理場、掩埋場。
五、實施期間:99年1月1日至101年12月31日。
六、預期效果
(一)配合學校願景、課程目標與師生需求,將學校建築設備改良綠化,積極推動校園永續化經營。
(二)經由教育過程,讓親師生體會永續精神與環保生活的重要性,從課程中思考學習,由日常生活中力行實踐。
(三)引進社區資源,相互交流,由社區幫助學校教學,並且由學校發揮教育影響力促進社區的永續精神與環保實踐。
(四)定期檢視執行成果,持續修訂永續發展與環境教育計畫,逐步落實永續發展的理想目標。
七、 本計畫經行政會報通過後實施,修正亦同。
承辦人: 學生事務處主任: 校長:
行政事務處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