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南澳鄉東澳國民小學103學年度班級「整潔」比賽辦法
壹、實施目標:為加強訓導工作,培養學生良好生活習慣,陶冶兒童品行。
貳、實施時間:每學期第二週起至第二十週。
参、實施對象:一至六年級學生。
肆、實施範圍:以班級為單位,除定期舉行大掃除外,各班每日應分派負責同學,做好該班教室、走廊及公共外掃區域之整潔工作。
伍、違規項目:一、教室。二、公共區域。
一.1 | 地面清潔 | 一.2 | 黑板 | 一.3 | 桌面、櫃子清潔 |
一.4 | 走廊清潔 | 一.5 | 洗手台 | 一.6 | 垃圾桶 |
一、7 | 清潔用品之擺置 | 一.8 | 教室門窗 | 一.9 | 課桌椅整潔、排列 |
二.1 | 落葉、垃圾未清 | 二.2 | 廁所有異味 | 二.3 | 水溝堵塞 |
二.4 | 掃除用具未歸位 | 三 | 打掃未認真 | 四 | 其他 |
陸、評審人員:
一、當週導護及自環保小局長負責一般性之巡查及評分。
二、學務組長不定時的巡視記錄。
柒、登記查核:登記表如附件一
一、依當日違規項目扣分,若每扣一人次,則扣該班秩序一分,當天基準分
為九十分。
二、由當週導護及環保小局長登記,登記不限張數,請於週五下班前統計交由學務組長查閱。
三、比賽違規登記表以學期為單位延續使用。
四、比賽評分表每週一張。
捌、獎勵:
一、每週競賽為一期,全校不分年級,只要學生表現良好一週內被記缺點最少之班級,除於每週二頒發整潔獎牌乙張,並依學生榮譽護照集點辦法每人集一點。
二、分數相同時得並列。
三、學期結束時,榮獲獎牌數最多之班級,另頒獎品鼓勵。
四、名列學期最優班級導師,依本校成績考核辦法第六條第五項辦理獎勵。
玖、本辦法經校務會議討論議決並呈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附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