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南澳鄉東澳國民小學班級「整潔」比賽辦法
96年09月05日訂定
98年08月29日修訂
98年08月26日修訂
壹、實施目標:為加強訓導工作,培養學生良好生活習慣,陶冶兒童品行。
貳、實施時間:每學期第二週起至第二十週。
参、實施對象:一至六年級學生。
肆、實施範圍:以班級為單位,除定期舉行大掃除外,各班每日應分派負責同學,做好該班教室、走廊及公共外掃區域之整潔工作。
伍、違規項目:
一
| 生活倫理項目
| 二
| 黑板
| 三
| 教桌、課桌
|
四
| 天花板
| 五
| 教室四周牆壁
| 六
| 地面清潔
|
七
| 清潔用品之擺置
| 八
| 垃圾桶
| 九
| 走廊清潔
|
十
| 洗手臺
| 十一
| 教室四周水溝
| 十二
| 雨具
|
十三
| 教室門窗
| 十四
| 公共區域清潔
| 十五
| 其他不良事項
|
陸、評審人員:
一、當週導護及自環保小局長負責一般性之巡查及評分。
二、學務組長不定時的巡視記錄。
柒、登記查核:登記表如附件一
一、依當日違規項目扣分,若每扣一人次,則扣該班秩序一分,當天基準分為九十分。
二、由當週導護及環保小局長登記,登記不限張數,請於週五下班前統計
交由學務組長查閱。
三、比賽違規登記表以學期為單位延續使用。
四、比賽評分表每週一張。
捌、獎勵:
一、每週競賽為一期,全校不分年級,只要學生表現良好一週內被記缺點最少之班級,除於每週二頒發整潔獎牌乙張,並依學生榮譽護照集點辦法每人集一點。
二、分數相同時得並列。
三、學期結束時,榮獲獎牌數最多之班級,另頒獎品鼓勵。
四、名列學期最優班級導師,依本校成績考核辦法第六條第五項辦理獎勵。
玖、本辦法經校務會議討論議決並呈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附件一:
宜蘭縣南澳鄉東澳國民小學一0一學年度第 週班級「整潔」比賽違規登記表
| |||||||||||||
日期
| 班級
| 違規項目
| 備註
| 日期
| 班級
| 違規項目
| 備註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