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南澳鄉東澳國民小學環境保護小組設置辦法
壹、 本辦法係依據教育部八十一.六.十台(八一)環三0四八一號函「教育行政機關及所屬各級學校暨附屬機構環境保護小組設置要點」訂定。
貳、 本校環境保護小組(以下簡稱本小組)的任務在於整合推動校園污染防治、安全衛生、以及推行環境教育,並定期檢討其工作之推行及監督之責任。
其主要職責(運作內涵)如下:
一、校園環境保護工作之規劃與執行。
.生活廢(污)水處理。
.餐廚廢(污)水處理。
.垃圾減量、善用資源、資源回收。
.節約用水、節約用電。
.校園環境綠、美化。
.校園土地透水化。
.建築物省能源、省資源之措施。
.校園噪音管制。
.推廣綠色消費,使用低污染產品及環保生活化之措施。
二、校園環境污染之管制。
.實驗室、實驗場所之廢(污)減廢、減量。
.實驗室、實驗場所之廢(污)處理。
.實驗室、實驗場所之安全管理。
.校園環境衛生工作之推動。
三、推動有關愛護環境系列活動。
.配合時令季節、每月推動與環境相關主題之活動。
元月:環境清潔月、國家清潔週。
二月:節約用水。
三月:綠、美化。
四月:資源再利用、地球日。
五月:戶外環境教育教學
六月:節約用電、世界環境日。
七、八月:校外環境保護宣導活動。
九月:認識環境
十月:資源回收、垃圾減量
十一月:戶外環境教育教學
十二月:動物保護
四、環境教材之發展與推行。
.相關教材融入環境教育內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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