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南澳鄉東澳國民小學105年度全面推動節能減碳實施計畫
一、依據:依據行政院97年8月6日院臺經字第0970030865號函核定與98年12月16日院臺經字第0980077778號函核定修正「政府機關及學校全面節能減碳措施」辦理。
二、實施目的:宜蘭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達成行政院永續能源政策綱領之目標,加強推動所屬各機關學校節能減碳措施之執行成效,並落實宜蘭縣推動低碳家園政策方案,特訂定本計畫。
三、實施目標:(以101年度為基準年)
(一)自102年度起,本校用電、用水量,每年減少1個百分
點為原則,並逐年檢討。
(二)至105年度止,達成學校用電、用水量累計減少至少6
個百分點。
四、成立本校節能減碳推動小組,負責策劃及推動本校節能減碳措施。
(一)組織架構:由校長擔任節能減碳小組召集人,教導主任
擔任副召集人,總務主任擔任執行秘書,小組成員包含
學務組長、各班導師、科任教師代表1人、家長會代表
1人,共12人組成,組織架構如附件一。
(二)業務職掌:
1. 召集人:負責處理小組事務。
2. 副召集人:負責襄助召集人處理小組事務。
3. 執行秘書:負責督導及掌控小組事務之執行。
4. 小組成員:決議本校節能減碳措施。
5. 總務處:負責規劃本校節能減碳措施,定期填報節能減碳網路資料,並聘請專家提供節能減碳專業技術顧問服務,以及進行年度執行成效稽查與評鑑。
6. 訓導組:負責進行年度節能減碳計畫之宣導與推動,使學校全體教職員工都知悉年度目標與具體措施。
7. 教導處:負責督導年度節能減碳措施的執行成效,並結合課程教學推動低碳家園、永續發展教育,以及研發檢討課程教學活動成。
五、工作事項
(一)本校節能減碳推動小組應執行工作:
1. 召集人指派主管代表小組,參與教育處於每年召開會
議檢討評鑑各校之整體執行成效,以考核各校執行成
效。
2. 節能減碳推動小組每年擬定節能減碳目標與工作計
畫,並逐年檢討節能減碳源措施實施結果及整體執行
成效,於每年12月15日(含)前提報下年度之工作計畫
至宜蘭縣政府低碳家園推動小組。
3.節能減碳推動小組應定期派員參加政府單位或專業機
構舉辦之節能減碳相關訓練課程,研習能資源教育與辦
公室節能減碳管理技術及方法。
4.參照經濟部能源局「政府機關及學校全面節能減碳措施」
伍、二、採行措施之規定,包含汰舊換新或整體節能改造、
節約用電、節約用油及自我評量檢討等,依其規定填報各
項附件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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