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100學年度廢乾電池回收比賽辦法r及獎勵標準

宜蘭縣東澳國民小學100學年度廢乾電池回收比賽辦法

一、依據: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訂定「加強推動各級學校辦理廢乾電池回收工作獎勵計畫」辦理。

二、目的:

鼓勵學生積極參與廢電池回收工作,培養學童積極保護環境的意念。

三、實施方式:

1.參加對象:一、二、三、四、五、六年級

2.各班設置乾電池回收桶一個〈可自行設計〉。

3.鼓勵將電力用完的廢乾電池帶到班上回收,由各班負責的同學查驗登記,

登記表如附件一。

4.各班收集的廢乾電池,請於全校的資源回收時間(每星期五中午

12: 40-12:50)送到資源回收室,由環保工作小組秤重並紀錄,登記表如附

件二。

5.回收的乾電池種類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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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請勿任意購買電池,迎合此項回收工作,查到者一律取消獎勵資格。

四、獎勵標準:

1.個人部分:學期末統計個人回收數量,收集10顆可摸彩一次。

2.班級部分:學期末統計各班總回收重量,取全校前3名的班級頒發獎狀獎品以資鼓勵。

3.經費來源:由校內相關經費支出

五、本辦法陳請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如有未盡事宜,得適時補充修正之。

附件一 東澳國小各班廢乾電池回收重量紀錄表 (單位:克)